关于英国境外居民持有/处置英国房产的相关税务规定,丽莎概括重要时间节点和对应变化如下供参考:
2015年04月06日 - Capital Gains Tax
居民住房(Residential Property)被正式纳入英国资本利得税CGT 范围。
2015年4月6日当天和之后个人直接持有和处置英国居民住房应评估申报和缴纳义务。
2017年04月06日 - Inheritance Tax
很多非英国税务居民(非英国税籍)通过英国离岸公司间接持有英国居民住房(Residential Property)。
2017年4月6日当天或者之后以上间接持有英国居民住房的公司股份被纳入英国IHT范围。
2019年04月06日 - Capital Gains Tax
非居民住房(Non-Residential Property)被正式纳入CGT 征收范围。
2019年4月6日当天和之后个人直接持有/处置英国非居民住房应评估申报和缴纳义务。
2019年4月6日当天和之后个人间接持有/处置英国所有房产应评估申报和缴纳义务。
“间接持有”的常见情况如:公司有75%或者以上的资产总值(Gross Asset Value)来自于英国地产 + 个人持有25%的公司利益。
2019年04月06日 - CGT申报义务
2021年10月27日当天和之后个人直接或者间接处置英国房产,应当在60天内申报。是否实际缴纳应看处置/转让具体情况。
2020年04月06日 - Corporation Tax
英国境外公司持有英国房产/土地产生相关收入应当申报英国Corporation Tax而非之前的Income Tax。
2021年04月01日 - Stamp Duty Land Tax
对于英国境外买家,若在英格兰和北爱尔兰境内购买居民住房(Residential Property),将支付额外的2%的SDLT。
2022年08月01日 - Register of Overseas Entities
Register of Overseas Entities海外实体注册政策开始实施。
ROE要求英国境外公司等组织机构如有购买、销售或者处置英国房产/土地,应当向英国Companies House注册和申报受益权人,同时,英国境外公司/机构应评估年度合规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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