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龄补贴+军功补贴,这里落地了!

体娱   2024-09-25 16:38   福建  
日前

合肥市蜀山区公示了

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



公示的岗位中

有一个是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的岗位



其“薪酬待遇”一栏
除了有具体的“工资标准”
还增加了“其他补贴”
其中包含有
军功补贴军龄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


(1)军功补贴:

员工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军功的,按获得一次个人一等功每月1000元,个人二等功每月500元,个人三等功每月100元;

获得一次集体一等功每月500元,集体二等功每月300元,集体三等功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军功补贴,多次获军功累加计算;

获全军表彰奖项的,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2)军龄补贴:

按照实际军龄,每满一个月的军龄每月发放5元的标准发放,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核算。


首先得承认,这是一次“创举”。

毕竟,在以前的退役军人安置岗位的薪酬待遇里,并未有过类似的“军龄补贴”或者“军功补贴”。

这其实也体现了对退役军人曾经付出的铭记,对他们取得功勋荣誉的褒奖。

其次得承认,补贴标准不低了。

按照标准,计算军龄补贴,服役12年的军士,12*12*5=720元;

服役16年的军士,12*16*5=960元。

注意,720也好,960也罢,这是每个月都要增发的钱。

还有立功受奖和全军表彰,多次立功还累计计算。

即便按照一名服役12年的军士,荣立过一次三等功、获得过一次全军士官优秀人才三等奖,计算补贴金额:

12*12*5+100+300=1120元/月

最后得说明,这样的创举还不普遍。

军龄补贴和军功补贴,即便是从蜀山区的安置岗位中看,也只有这个轨道交通集团单位有。

其他岗位、其他地区,目前还没有类似的操作或者措施。


如今,“军功补贴”和“军龄补贴”,算是从无到有。

期待更多的地方、更多的安置岗位,学习借鉴。

把“服役越久、贡献越大、安置越好”,在安置岗位的薪酬待遇中,得到体现!

作者:哨位君

素材来源:蜀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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