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市人民Z府发布了关于邵东市2024年第十九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的公告。
这一公告不仅关乎土地的使用和补偿问题,更是涉及到每一位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切身利益。
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将从公告的背景、项目情况、补偿标准、登记要求、补偿登记的注意事项及权益放弃与行政复议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政策。
2024年12月11日,邵阳市人民Z府正式批准了《乡(镇)村集体建设转用农用地、使用土地审批单》(2024政土乡字第53号),其中涉及的土地转用项目位于邵东市,使用面积为0.4000公顷,全部为林地。
用地项目情况
本次土地转用项目的名称为“邵东市2024年第十九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具体位置在九龙岭镇均田村。
项目的核心是新建湘富五金工具厂的仓储及办公用房,这不仅为当地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也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被使用的土地面积为0.4000公顷。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湖南省人民Z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的通知》(湘自资发〔2024〕7号),本次土地补偿安置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获得合理的补偿。
在补偿方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将参照《邵东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邵东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东政发〔2022〕6号)进行计算。
这为被征地的农民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补偿登记要求
为了顺利进行补偿工作,公告明确要求被使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携带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九龙岭镇人民Z府办理补偿登记。这一登记过程是获取补偿的前提,务必引起重视。
不予补偿登记情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告中指出,凡是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或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将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土地管理的秩序,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因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进行补偿登记时,务必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权益放弃与行政复议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公告明确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这一规定提醒大家,及时办理补偿登记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措施。
如果对邵阳市人民Z府作出的《乡(镇)村集体建设转用农用地、使用土地审批单》(2024政土乡字第53号)不服,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邵阳市人民Z府申请行政复议。
这为相关权益人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确保他们的声音能够被听到。
通过对邵东市2024年第十九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公告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到,土地转用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求,更是对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在这一过程中,及时了解政策、合理维护权益,是每一位土地相关人员的重要责任。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即将到来的土地转用及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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