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岸门口镇初级中学公布校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方式
为认真做好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提高饭菜质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以下投诉受理制度:
一、在食堂餐厅设立监督公告栏、校长信箱、举报信箱,方便师生的投诉。
二、对被投诉的人员,经查属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有关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整改意见,同时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三、对经教育拒不整改或有严重工作失误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有权解除其合同。
四、根据投诉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召集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分析,督促整改落实。
五、及时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诉人的意见,直至满意为止。
六、现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各界群众对我校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监督。
电话:13830904601
18093987693
邮箱:kxamkzx2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