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答
情形一:出口明细里面的报关单号填写错误。
报关单号的填写规则为18位的海关编码+0+2位项号,项号代表了关单上商品的项号。如果提示报关单没有信息,我们首先应该检查报关单号是否填写有误。
情形二:企业海关代码填写有误。
检查企业海关代码是否正确,报关单信息传递过程需保持出口退(免)税备案信息中的海关代码与企业出口时的海关代码一致。检查“出口退(免)税备案表”是否填写海关企业代码或海关企业代码填写是否正确。
情形三:是否为代理出口。
判断是否为代理出口,若为代理出口的,凭代理出口证明信息即可申报退税,无需报关单信息,申报退税时应该填写代理证明号,报关单号应为空。
代理证明号的填写规则为代理证明编号+2位项号。
情形四:报关单信息发送或者接收失败。
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点击“出口报关单查询下载”模块,确认报关单信息实时查询状态。
如果查询的报关单状态为“税务总局接收失败”,点击“重新发往税务总局”;这时,报关单信息会重新发送,可以隔一段时间再进行查询。
如果查询的报关单状态为“发往税务总局接受成功”,但长时间仍无电子信息,可通过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免)凭证信息查询”模块,填写无电子信息的报关单数据并申报,审核完成后,系统自动发起信息补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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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在申报过程中还遇到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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