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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取消了部分出口商品的退税率,还有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该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作为界定。
一、取消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将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第七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征税):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即,根据政策规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本次调整中取消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具体包括:
二、还有部分商品调整了退税率,从13%调整到9%,出现了征退税差额。
生产企业需要注意,要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建议企业先进行数据自检,确定相关数据后再进行增值税报表的申报,然后进行免抵退税的正式申报。
具体商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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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在申报过程中还遇到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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