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普及与发展的时代
人们动动手指就能获取信息
以及传播信息
有些人便利用网络
捕风捉影蹭流量
道听途说博眼球
且慢!这样违法!
近期,蓬江公安深入推进“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全力整治网络乱象,依法查处了一起编造网络谣言案,对编造及发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7月,蓬江公安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某视频平合发布了一则“在蓬江区胜利路(地王路段)开车分散注意力,东张西望的看靓女罚款200扣6分”的短视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讨论。
得知情况后,民警迅速对该视频进行核查。经依法调查,视频发布者雷某不存在因交通违法被处罚的情况,该信息为虚假不实信息。
经询问,雷某对其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并发布“被交警处罚”谣言视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蓬江公安已依法对雷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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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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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在此,蓬江公安提醒广大网民,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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