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云南实践】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厚植民意基础 架设立法金桥

政务   2025-01-02 18:41   云南  


2022年7月,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点建立以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围绕“打基础、强网络、提质效”,以“三四三”模式,聚集立法、普法各环节,拓宽民主参与渠道。截至目前,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律制定、修订和立法需求意见建议征集任务15件,收集意见建议979条,上报401条,被吸收采纳22条。


△2022年8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工作座谈会召开。


三个坚持 确保联系点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联系点工作中,州人大常委会通过党内报批、专题汇报等方式坚持和完善党对各方面事业的全面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征集意见过程中,州人大常委会倾听群众的声音,力争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的意见建议和立法需求反馈到国家立法机关。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州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直通车”,在履职的过程中,聚集找出本地区、各部门、各个群体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等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将其反馈给国家立法机关。



依托“四有” 夯实联系点履职基础


有制度。州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会议制度、学法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联系点职责要求,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高效运作。


有队伍。成立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系点日常业务工作,并将漾濞彝族自治县、大理大学法学院等16家单位确立为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确定了16名立法联络员和210名立法信息员,涵盖不同部门、各行各业,将征求意见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一条“毛细血管”。


有保障。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室,并在州人大常委会及其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法律图书角,内容包括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司法解释和法律读物等,为联系点工作提供知识储备。


有协商。制定了大理州立法协商办法,对协商主体、协协商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对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协商,对涉及特定利益群体的事项,充分听取这部分群众意见。



三个着力 汇聚群众心声


着力拓展征集范围。州人大常委会把立法意见的征集既放在乡镇(街道)、学校社区等处,也放在村委会、社区和田间地头。同时,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基层立法联系点”专栏,对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基本情况和工作动态进行及时展示,并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对法律法规和立法工作进行意见征集。


着力创新征集模式。聘请州内知名律师、法学研究学者等执法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31名,建成州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库,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在大理大学法学院设立了州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院,安排法学博士全过程参与相关立法工作,形成了全链条的“博士+立法”工作机制;与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协同共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意见专业化水平。


着力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州人大常委会注重发动专家学者对立法全过程参与,并通过将法律法规编制成民歌、大本曲传唱等形式,扩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素养的重要阵地。


来源:大理州人大常委会
作者:杨新华 杨明芳
编辑:宋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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