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帮助我省各自治州、自治县科学选择和确定单行条例立法项目,进一步提高民族立法质量与效率,按照《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立项评估办法》的要求,近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召开单行条例立项评估会议,对我省各有关民族自治地方拟列入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的单行条例立法建议项目开展立项评估。
会议邀请2名省人大代表,25个省级有关部门和9名立法咨询专家,对有关民族自治地方报送的24个单行条例立法建议项目(其中有11个制定项目,9个修订项目、4个废止项目),按照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和既定的评估标准,依次开展立项评估,并提出是否建议立项的意见。
下一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将认真研究采纳评估意见,将建议和不建议列入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的单行条例立法建议项目,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反馈相关民族自治地方。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