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来了!我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有哪些值得关注?

政务   2024-12-27 18:39   云南  

12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新闻



蔡勇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举措。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工作,将其列入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过深入分析研究,认真吸纳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通过。


《条例》共九章58条,由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乡村治理、城乡融合、保障措施、附则组成。


关于管理体制:《条例》规定,各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在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农业对外开放、打造“云品”国际品牌、扩大高原特色农产品出口规模等方面持续发力,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关于产业发展:《条例》规定,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不断释放乡村产业活力,推动强村富民,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建立和完善粮食生产支持保护体系,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协调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标准体系、追溯体系,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支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和做优做强山区特色经济等方式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关于人才支撑:《条例》从乡村振兴人才工作机制,基层干部、乡村教师医生、农业技术人才三方面的队伍建设以及健全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和保障机制作出规定,强化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关于文化繁荣:《条例》对加强文明乡风建设、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乡村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及深化文化交流合作等作出规定,推动实现文化铸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关于生态保护:《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对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作出规定,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


关于乡村治理:《条例》对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农村社会安全保障等作出规定,多措并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关于城乡融合:《条例》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对城乡要素交换流动、村庄规划建设、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乡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农村“一老一小”关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下一步,将持续关注《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对照《条例》规定,一条一条抓好落实、一项一项扎实推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精彩问答


云南日报记者

请问我省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主要有哪些考虑?



李琰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省委、省政府全面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连续7年出台省委一号文件及系列行动计划,建立年度报告、实绩考核等制度推动落实。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主要取得了5个方面的显著成效。


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保障更加有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融合”,推动粮经协同发展,全省粮食总产量屡创历史新高,2024年达到了1993.5万吨,实现了“十三连增”。果菜糖、肉蛋奶等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为保障全国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作出了积极贡献。


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三个动态”,抓实监测帮扶工作,全省累计识别监测对象97万人,稳定消除风险70.3万人,未消除风险的均已落实精准帮扶措施,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同比增长7.5%,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聚焦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持续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8%,增速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


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聚焦“1+10+3”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建立完善“六个一”工作机制,抓实抓细种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农业+旅游、数字农业“六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让高原特色农业更“特”更“优”。2024年,14个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有望突破2.7万亿元。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深入。实施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聚焦“1+1+5”重点任务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推进,让乡村干净起来、美丽起来、文明起来。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生活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达75%、55%、88%,乡村面貌持续改善,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将重点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加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列入普法计划,抓紧抓实、常抓不懈。通过专题培训、集体学习等形式,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系统深入学习,全面提高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


广泛宣传。推动各地各部门发挥组织优势、行业优势、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宣传宣讲,让《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强大合力。同时,借助宣传《条例》的有利时机,引导社会各界了解我省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经验做法,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狠抓落实。切实推动各地各部门对照《条例》规定,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足用好政策措施,全力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


法治日报记者

《条例》立法的过程中重点把握的原则有哪些?



胡江天

省司法厅副厅长


我们注重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统领立法工作,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云南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对“五大振兴”、城乡融合、保障措施等作出细化规定。


立足云南省情、农情实际。坚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把促农增收作为中心任务,强化立法保障。结合边境、民族、山区的实际,对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推动实施开放型农业、做优做强山区特色经济等,作出具体规定。


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认真总结我省乡村振兴的实践经验,在全国率先对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培育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旅居产品,对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预算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


注重乡村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治理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基层干部、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业技术人才等待遇保障和倾斜支持,完善乡村“三治融合”社会治理体系,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华社记者

云南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省份之一。请介绍一下云南省有关工作情况?



李琰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云南现有脱贫人口占全国的十分之一,监测对象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数量均占全国的七分之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过渡期以来,云南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推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抓实“三个动态”,优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完善动态监测,健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一键报贫机制,整合7个部门15类救助服务事项,优化干部定期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机制,做到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发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强化动态帮扶,坚持“一户一策”,对监测对象至少落实2项帮扶措施,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动态清零,严格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确保稳定消除风险。


聚焦“三个提升”,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提升帮扶产业质效,聚焦14个重点产业,逐个建立专项工作机制,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5.4%用于产业发展,每个脱贫县形成2—3个特色产业。引导享受财政资金项目扶持的经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总结推广孟连县牛油果、蒙自市蓝莓等10余种联农带农模式。盘活闲置帮扶资产,94%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提升创业就业质量,实施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12.8万人到乡村开展服务、就业创业,培养认定3万余名农村致富带头人。推广永仁县“幸福里”社区经验,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截至11月,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362万人;提升区域协作水平,深化沪滇“四个+”协作模式,人才、资金、产业、消费协作创历史新高。52家中央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2.9亿元,省级单位、民营企业实施全覆盖帮扶,2.7万名工作队员奋战在一线。


突出“三个重点”,推动脱贫地区加快发展。突出抓好重点县倾斜支持,针对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出台15个方面差异化政策措施,做到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土地保障、人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五个优先”,4年来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占全省52.4%,实施近2万个补短板、促振兴项目,收入差距、发展差距不断缩小;突出抓好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累计投入衔接资金49.4亿元,重点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延续脱贫群众水电物管费补贴等政策,搬迁安置区有劳动力家庭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实现了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突出抓好脱贫村能力提升,制定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有序推进12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8481个脱贫村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农民日报记者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请介绍一下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情况?



李琰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云南独特的资源优势,聚焦“1+10+3”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持续推动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全省茶叶、鲜切花、野生食用菌、中药材、核桃、咖啡、坚果、烟草、橡胶的种植面积和产量以及肉牛存栏数居全国第1位;花卉种植面积、肉用山羊存栏、肉牛出栏居全国第2位;高原特色农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以及助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源泉。


重点产业提质增效。14个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2万亿增加至2023年的2.5万亿,2024年底有望突破2.7万亿。农产品出口额2007年以来保持西部第1位,咖啡、鲜切花、烟草及制品出口额居全国第1位。普洱茶、保山小粒咖啡、文山三七、宣威火腿等10个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录,普洱茶荣获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茶叶)品牌声誉评价核心成果及百强榜第一名,“绿色云品·产地云南”认同度美誉度不断提升。


科技支撑不断强化。建设国家区域性良繁基地10个、36个省级种业基地,200多家科研单位和头部企业在滇开展育种制种,年制种面积80万亩、产值达100亿元,烟草、中药材、花卉等育种创新能力全国领先,特别是花卉新品种引进及自主研发数量全国第1,为全国提供60%的花卉种苗。同时,农业设施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鲜切花和盆花基本实现设施化生产,设施小浆果、设施蔬菜产量占比分别提升到42%、29%,春沐源的设施樱桃番茄最高亩产值达60万元,晋宁区的设施花卉亩均鲜切花产值达6万元以上。


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培育农产品加工业经营主体达93.2万个,新建和改造提升了一批农产品加工生产线,有力促进加工转化能力增值,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4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2020年的1.68:1增长到2023年的2.2:1,2024年将超过2.3:1,茶叶精制率稳定在75%以上,咖啡精深加工率提高到80%以上,保山小粒咖啡、宣威火腿、文山三七、程海螺旋藻等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加工品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集群化、园区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积极争取建设蔬菜、花卉、咖啡、中药材、肉牛、奶业、天然橡胶7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思茅茶叶、开远花卉、芒市咖啡、坚果、寻甸肉牛、元谋蔬菜、鹤庆奶业、宣威生猪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55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共建沪滇产业园区97个。全省认证有机产品5564个,获证经营主体数1681个,有机产品有效证书数和获证经营主体数位均居全国第2位。农业特色产业步入绿色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发展,持续抓深“六项重点工作”,不断推进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推动云南由农业资源大省向特色农业强省转变,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摄影:秦楷第
编辑: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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