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云南海埂会堂隆重开幕。
2013年3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全面科学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2014年3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云南省旅游条例》,这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出台后,首个修订并颁布施行的地方性旅游法规,是云南省进入旅游强省建设新阶段和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新形势下出台的一部重要的法规。
2014年7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明确扶贫开发对象和范围、项目、资金及监管措施,2017年初,又根据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要求修正条例,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5年9月,中共云南省委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健全立法、预算审查、备案审查和代表联络机构;支持州(市)、县(市、区)级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完善代表联络机构。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中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办法》,正式形成了立法项目和立法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并于2017年在各委员会设立分党组,保证党的领导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昆明举行联组会议,就我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
省十二届人大会任期内,专题询问已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常规动作”。2016年,随着《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的出台,询问什么、怎么询问、跟踪问效等环节更加有章可循。
2017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人大常委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大常委会等10家单位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面向基层开展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普法宣传教育等,民意与立法机关之间有了“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