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
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
交通安全无小事
安全知识不可少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连日来,拉萨交警继续深化“八进”宣传活动,不断弘扬文明交通理念,培育交通法治意识,凝聚文明交通安全共识。
“过马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红绿灯,不要闯红灯。”“行人走人行道、不横穿公路、不翻越护栏。”
在达孜中学、堆龙德庆区第二初级中学,来自拉萨市公安局达孜分局交警大队、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交警大队的民警分别走进校园,为师生们带去了一堂“干货满满”的交通安全宣传课。
活动中,民警根据学生的心理和认知特点,利用图文并茂的资料,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并采用现场互动问答、发放交通安全手册等方式,激发大家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寓教于乐中传递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倡导学生带动家人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践行者和监督者。
“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时系好安全带,步行走人行道,不乱穿道路、不闯红灯……”为增强社区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创建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交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深入岗德林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居民日常出行特点,从交通工具、出行习惯等方面多角度讲解了出行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普及“一盔一带”等安全知识,通过生动的案例,向在场群众讲解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通过一份份宣传资料发放、一句句叮嘱、一声声提醒,引导广大辖区居民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交通理念,做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
拉萨交警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时刻牢记“安全”两字
养成安全、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
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 责编(一审):鲍卉
■ 主编(二审):黄永刚
■ 审核(三审):何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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