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区位优势的稳步提升,磨憨现代化国际口岸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机动车停放供需矛盾不断加剧,车辆停放秩序混乱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停放规范管理,缓解“停车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便捷出行,车辆便利通关,道路安全通畅,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和磨憨现代化国际口岸城市形象,经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起,在全区持续开展机动车停放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述路段,泊位外其他路段及区域一律禁止停车。过渡性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将根据交通通行实际情况实时进行调整。进入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车辆,应当按照顺行方向依次停放。
三、以下路段禁止(严格管制)停车
四、加大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查处力度。交通运输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加强对违反《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严格执法。加强道路停车信息化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对违规停放车辆采取监控抓拍和不定时巡查等方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昆明市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处罚,对拒不挪移和失联的车辆予以强制拖离。
五、科学规范非机动车停放。鼓励绿色出行,科学引导共享电动助力单车投放,配套划设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规划非机动车车道,为绿色出行提供绿色通道和便利。
六、合理制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国资管理收费标准。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推行差别化服务收费,制定、调整全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价格管理部门监制的标价牌,标明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形式、区域类别、经营者、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七、监督举报及投诉电话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泊位设置):0691—8811561
昆明市公安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分局交警大队(违规停放):0691—8818110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分局(价格监督):0691—8811238
附件:
1.磨憨停车引导示意图
2.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路边临时停车泊位路段分布图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1.磨憨停车引导示意图
2.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路边临时停车泊位路段分布图
来源:“磨憨磨丁合作区”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