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陕西分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及总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四个聚焦”为主线,精心策划开展“消保县域行、金融惠民行、消保教育行、金融诚信行”四个系列活动。
“消保教育行”活动将通过陕西分公司官方公众号刊发系列署名文章。本期刊发陕西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彭军署名文章。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舞台上,新华保险陕西分公司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是金融工作的核心,更是人民性、政治性的集中体现。它如同一座桥梁,连接着经济发展与人民福祉,畅通着供需循环,释放着消费潜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作为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部署,这不仅仅是一个政策指向,更是对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只有当每一个消费者的权益都得到充分的保障,我们的消费市场才能更加活跃,经济才能更加稳健地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这其中的“人民”,不仅仅是抽象的概念,更是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是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是金融工作人民性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居民权利的客观要求。现实中存在侵犯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资产安全权、隐私权等现象,如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隐瞒风险、夸大收益,设置不合理的贷款条件,进行捆绑销售等,这些行为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通过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来予以解决。
从2023年开始,为了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及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众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这些不仅为金融机构压实了消保主体责任,构筑了全方位的消保工作体系,还为整个保险行业树立了新的标准。
人身保险业作为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行业,与广大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消费者的满意与否,是评判行业发展的根本标准。过去40多年里,人身保险行业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未来,新华保险陕西分公司更要将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制定本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机制,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以便做出更加准确的金融决策;建立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机制,切实防止信息泄露,确保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建立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机制,以及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确保消费者的投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以及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总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要以更加全面和细致的姿态,持续深化对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的保护,这不仅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是维护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我们将持续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守护人民的美好生活,确保企业行稳致远。
供稿 / 分公司客户服务部
审核 / 分公司办公室
新华保险陕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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