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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南京江宁区近期迎来了大规模的拆迁工作。根据最新发布的拆迁公告,编号为宁(江宁区)征告〔2025〕10号和宁(江宁区)征告〔2025〕9号,这两份公告标志着江宁区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进程。
我们将详细解读这两份拆迁公告的背景、内容及其法律依据,帮助居民了解相关信息。
拆迁背景及政策依据
此次拆迁的背景是根据《江苏省人民Z府关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614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A〔2024〕40号)获得的批准。
这一政策为江宁区的土地使用和城市规划提供了法律支持。
在拆迁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至关重要。拆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22〕4号)等法律文件进行。
这些法规确保了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了被征收居民的权益。
拆迁公告一(宁征告〔2025〕10号)
根据公告一,拟建设的项目位于纬四路以北、生态大道以西,主要用于工业开发(来案号:15202400340)。此次征收的土地包括江宁街道的农用地5.3457公顷,其中含有0.0001公顷的国有农用地。
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5.3456公顷也将被征收为国有。
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组织支付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和附着物的综合补偿费等。同时,社会保障费用的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的年龄段将以2024年12月27日为基准日进行确定。
公告的公示期为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9日,居民在此期间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拆迁公告二(宁征告〔2025〕9号)
公告二的内容与公告一相似,拟建设的项目位于纬三路以北、生态大道以西(来案号:15202400339)。此次征收的土地包括江宁街道的农用地13.4625公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14.5324公顷也将被征收为国有。
同样,相关部门将负责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和附着物的综合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的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的年龄段也将以2024年12月27日为基准日进行确定。
公告的公示期同样为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9日。
综上所述,南京江宁区的两次拆迁公告涵盖了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积、组织实施的方式以及公告的公示期等重要信息。
这些公告不仅为即将进行的拆迁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确保了补偿安置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拆迁过程中,居民应积极关注相关公告,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补偿政策。Z府部门也应加强与居民的沟通,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合法、透明的拆迁程序,江宁区将为未来的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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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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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由真实事件改编,人物皆为化名,旨在以案普法。图文素材来源于官方媒体,与真实案例无关,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