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纪审”联合监督机制探索——以某大型建筑国企为例

文摘   2024-12-18 00:00   浙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包括巡察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类型。为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A企业积极探索“巡纪审”联合监督路径,构建“计划共商”“巡前共研”“巡中信息共享”“巡后整改一体推进”四大机制,将经营管理监督与政治监督有机融合,将从严治企与从严治党紧密结合,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巡纪审”联合监督的三重意义

1.构建联合监督机制,是丰富监督方式方法、提升整体监督效能的关键举措。内部审计监督多侧重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性,采用访谈、审查资料等方式查找问题,审计的政治属性较弱,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监督的强制力有待加强。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在内部审计取证方式基础上,还可通过内外部举报、依权限向外部相关机构调取资料等方式取证,取证手段可以拓宽到内部审计人员无法查证的人员及资料,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具有党纪问责处分权,监督手段具有较高的政治性,具有震慑作用。

2.各类监督互为补充,是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促进成果运用的核心策略。“巡纪审”联合监督,可借助内部审计专业性深入查找问题,通过纪检监督、巡察站在政治高度深入挖掘问题根源,拓宽查证的广度和深度,发挥监督合力,形成“审计、问责、处罚、整改”互动机制,加大问题处罚力度,降低“屡审屡犯”行为的犯错成本,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成效,更好的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

3.共同响应决策部署,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障。国有企业积极践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企业治理的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构建 “巡纪审” 联合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和管理效能,更是维护党在国有企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重要举措,对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廉洁风险、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丰富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巡纪审”联合监督的实施路径

1.构建“计划共商”机制。年初制定年度巡察、审计计划前,强化信息互通,就拟铺排的全年各类巡察、审计事宜进行沟通对接,明确工作思路,确定联动方式。对同时纳入当年巡察、审计计划的工作内容,提前会商拟定联动方案;对未纳入同步开展的巡审工作,可在巡审前就相关问题线索互相交换信息,提高监督质效。

2.构建“巡前共研”机制。一是共研问题线索。开展现场巡察、审计前,对被巡察单位以往纪检、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预判潜在问题线索的重点方向。二是共学制度依据。巡、审前由纪检系统牵头针对性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等制度的宣贯培训;审计系统牵头开展财务、商务及与本轮巡审主题密切相关的业务系统制度培训;巡察系统牵头组织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巡察工作方式方法》《问题底稿的编制撰写》等巡察业务知识。

3.构建“巡中信息共享”机制。一是人员共享,由巡察、纪检、审计人员共同组建工作组,分别单独制定巡审方案、发布巡审通知,但在具体开展工作时,巡察、审计专员可一并抽调、一并进驻,实现人员共享;二是资料共享,现场巡审期间,为避免多头索要资料影响被巡察审单位正常工作,可统一以巡察名义要求提供资料,组内实现资料共享;三是成果共享,巡审小组每晚共同召开组务会,讨论现场巡审发现的问题,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均可根据需要同时纳入巡察、审计报告。

4.构建“巡后整改一体推进”机制。为符合工程局巡察、审计工作流程管控要求,反馈工作可选择会议合并召开形式,确保反馈流程合规。纪检系统开展巡审专项监督,结合巡察审计报告,统一制定监督方案和清单,一体化推进问题整改,避免因多头整改增加基层形式负担。因巡审集中整改期均为3个月,根据2024版《中建三局党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管理办法》要求,整改期结束后可一并开展现场复核及三项评价工作。

A企业在探索构建“计划共商、巡前共研、信息共享、共促整改”4大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摸索了“3213”工作机制,即3方案:专项巡察工作方案、专项巡察实施方案、专项审计方案;2通知:关于开展专项巡察的通知、关于开展专项审计的通知;1清单:专项巡审重点关注事项清单;3报告:巡察报告、审计报告、联合监督报告,全面实现在监督重点上同向发力,在监督成果上共享共用,在推动整改上同频共振。

三、“巡纪审”联合监督的实践成效

供应链管理是强化价值创造、保障优质履约的重要一环,A企业通过不断深化供应链管理联合监督机制,进一步将“巡纪审”联合监督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并完善“巡前共研”“巡中信息共享”“巡后整改一体推进”联动机制,有效促进了企业稳健发展。接下来通过对A企业供应链管理“巡纪审”联合监督为例,从多个维度展开深入剖析:

从近年来巡察、审计的结果来看,A企业各分支机构落实上级供应链管理要求仍不到位,存在分供方考察引进不规范、代工签证费用未扣除、分包罚款单应扣未扣、分供方结算超结等问题,现场非生产性经费管控不合理,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居高不下。

重点针对A企业成本管控现状及供应链管理薄弱环节,巡察和审计部门紧密协作,在年初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时,共同铺排确定巡审的重点对象与目标,节约两部门之间的监督成本。并成立以审计分管领导为组长,巡查、纪检领导干部为为副组长,三个监督系统均选取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形成巡审小组。

巡审准备阶段,小组成员在组长的调配协调下,开展审前调研工作,同时发布资料清单、建立共享资料库。根据调研内容编制专项审计、专项巡查、巡查实施等三个工作方案,形成重点核查事项清单。

巡审小组进场后,统一召开巡审进场会,减少被巡审单位的会议负担。进行合署办公,信息共享,由巡审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小组建立良好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每日召开工作交流会,就工作进度和已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共同确定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并形成详细的工作日报。

巡审过程中要做到以下三个要点。一是透过问题看责任。一套资料从三个不同的审查方向剥茧抽丝,多维度剖析问题的本质,了解问题背后发生的根源,确定相应责任人;二是透过业务看政治。从项目前端供应链管理入手,核查供应链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及廉洁从业落实情况;三是透过管理看作风,通过对项目进行全面成本复查,核查项目成本管控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突破管理红线的违纪问题,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督,从发现问题映射项目日常管理动作。

巡审现阶段结束后,做好“巡纪审”联合监督的“后半篇”,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持续跟进巡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落实相关问题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开展“巡审”整改“回头看”工作,审计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公司年度考核及,增强相应责任人员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政治体检”和“经济体检”作用。

综上所述,A企业将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战略发展要求,打破监督壁垒,融合巡察监督、纪检监督、内部审计三方监督力量,构建“巡纪审”协同联动监督机制,形成统筹规划、协同配合、高效合规“多位一体”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从“计划共商”、“巡前共研”、“巡中信息共享”、“巡后整改一体推进”四大机制入手,“巡纪审”三方深度配合,不断拓宽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优势互补、贯通协调、精准打击、全面覆盖的联动目标,为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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