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明确建筑项目适用《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定2024》)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明确适用范围为“5+1”区域,即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对于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尚未开工建设的建筑项目,即可按照新规来设计产品。
时隔7年,成都再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新规,让我们来看看,就住宅领域而言,有何变化?
首先,住宅用地容积率总体下调。
《技术规定2024》中,针对住宅用地、住宅混合商业服务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可以看到,住宅用地容积率总体下调。即使涉及容积率转移平衡的城市区域,原则上住宅用地最高容积率也不得大于3.0。
住宅用地容积率的下调,意味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会减少,增加绿地面积和公共空间,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居住环境和空间品质。
△容积率为2.0的龙湖天府晴川实拍
其次,一、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自动混合5%零售商业。
《技术规定2024》中明确,一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混合不超过5%的零售商业用地;新建商住混合项目的商业鼓励独立设置。若设置社区底商,宜布局在宽度30米以下的非主要干道两侧,宜结合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社区公共空间等规划布局,与周边商业形成连续界面。
△住宅小区街区底商
近几年来,市面上大多为纯住宅用地,虽保证了小区的整洁性、独立性,但却带来了生活不便,而如今部分零售商业的占比,能够满足住宅人群的基本生活所需。
为了保障城市功能的完善,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在《技术规定2024》中对于住宅领域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明确了部分配建要求。
①住宅用地机动车车位,以“户”配建
在此之前,住宅用地停车位均是按建筑面积来进行配比建设,或存在车位紧张的难题。而在《技术规定2024》中,首次提出以“户”来对停车位进行配建,并且以户型建面<90㎡,90㎡≤户型建面<144㎡,144㎡≤户型建面<200㎡和≥200㎡来划分,精细划分停车位供给,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②住宅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万平方米,应配健身场所
《技术规定2024》中明确,拟建住宅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万平方米的项目,应配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并配置健身活动设施。其中一分区活动场所的用地面积不小于 150 平方米(可设置于建筑物架空层内),二分区活动场所用地面积不小于 200平方米。
健身活动场所用地面积按每3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为单位递增。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宜结合绿地等统一规划建设。
△小区健身房及健身设施配置
③支持建设地上连廊,让生活更加便捷
相邻地块之间因功能需求或公共交通需求,在不影响城市景观、消防安全且经专题论证的前提下,可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地上连廊。
地上连廊的宽度、高度及距离城市道路的净空高度应结合城市空间形态合理确定,且地上连廊距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低于5米。
①飘窗、阳台以及非公共活动空间
建筑面积比例提升
《技术规定2024》中明确,每套住宅飘窗、阳台以及非公共活动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空中花园、露台、退台、设备平台、空调板、构造板、结构板、抗震板等)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 20%。
△图据成都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相比2017年版的规定,改建筑面积比例提升了5%。若以套内面积100㎡的户型举例,阳台、飘窗等赠送面积可达20㎡。对于购房者而言,不仅提高了得房率,公共活动空间使用面积增加,也让开发商对于户型设计更加多样化。
②新增首层架空管控要求
《技术规定2024》中明确,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首层架空建筑面积不小于其建筑总基底面积的 20%;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33 米且层数大于 6 层的住宅建筑,首层架空建筑面积不小于其建筑总基底面积的 10%。首层架空宜临小区集中绿地设置。首层架空应作为公共活动空间使用,层高不应低于4.5 米。
△龙湖云河颂首层架空及配套设施
首层架空设计能够极大地增加小区内的绿化面积和休闲空间,使整个公共空间更加开放、宽敞,并且增加了居民的活动区域。
③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技术规定2024》中明确,住宅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米,一般不应高于3.6米,局部层高高于3.6米,其高于部分应按其自然层高度折算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不足一层的按一层计算),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
对于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的管控要求,能够满足采光、视野、通风等居住条件,减少压抑感,提升居住舒适度。
△锦江上院样板间实拍
总体来看,2024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于未来居住产品打造而言,无疑利好。在今年3月,天府新区已率先出台《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规划管理创新规定(2024)》,同样为居住品质提升作出明确规定。可以说,成都的居住品质提升,全城在行动。
在充分结合生活需求、提升居住品质的条件下,相信未来成都楼市将会继续涌现出一大泼“卷王”产品,城市建设也同步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