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是著名的讲述爱情婚姻问题的小说,有着相当强大的世界名著的光环。它是否能副其盛名,我倒是有自己的观点。在我看来这部小说之所以有如此之大的流传广度,和这个成为装逼常用词的标题有着很大的联系。“傲慢与偏见”,觉不觉得在这部书之外,很多人喜欢用这个词呢?如果你经常看外交部发言人讲话的话就会有这种感受。或者对这部书,我本身就是带着“傲慢与偏见”吧。
讲述家常婚姻爱情问题的名著为数不少,《傲慢与偏见》是个典型。只是这类把“结婚”作为大结局的成人灰姑娘童话并不是我的菜,即便是描述婚姻家庭问题(说白了就是无聊的故事)的著作,我也更偏爱那种规模恢弘的讲述家族盛衰沉浮的巨制(这个家族不仅仅是类似《红楼梦》的贾史王薛,也有《小酒店》那种描述洗衣妇生活的社会底层家庭),揭露深刻的社会问题。相比之下,《傲慢与偏见》的现实主义色彩并不浓厚,反而带有少女小女生色彩。当然,以简·奥斯汀的笔力和名头,《傲慢与偏见》绝不是现代网络小说中那种俗套无聊的爱情蠢故事所能比肩的。甚至可以说,《傲慢与偏见》的文采完全够得上世界名著的水准,只是思想性和深刻性仅仅是女性枕边读物的级别。
奥斯汀的作品依然带有少女梦幻感,或许简·奥斯汀的终身未嫁,就是有灰姑娘不得不面对现实残酷的无奈一面。据说伊丽莎白的原型就是简·奥斯汀,达西先生则是简的初恋。不过他和达西的最大区别就是——达西先生非常非常有钱。
金钱确实能提高一个人的魅力,现实中如此,文学世界亦如此。
《傲慢与偏见》讲述的是一个远去的时代(简·奥斯汀所在的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乡下普通的一家人为女儿婚姻问题发愁的普通故事。这个题材非常接地气,但是结局就很不接地气,充满了轻罗曼蒂克的幻想(至于重罗曼蒂克就是烈火烟花、宝刀美酒、生离死别、海誓山盟……)《傲慢与偏见》终究是一杯柠檬水,有点味道,养人,普通。没有烈酒的刺激和回味,终究回归普通的芸芸众生。而男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属于柠檬水里的柠檬,简和宾利先生属于柠檬籽,其他人的婚姻,就是白水。
摄人心魄的,唯有柠檬,以及带有一定烈度的柠檬籽。所以在各版《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和达西,宾利和简都找了颜值最高的男女演员,其他人则相对平常。
《傲慢与偏见》究其本质还是一个傲娇冷淡的钻石王老五爱上家贫但秀美、有才艺、有尊严、有个性的新女性的故事,一切灰姑娘爽文的升级版。它之所以成为经典而不是像其他玛丽苏文成为群嘲的对象,简·奥斯汀的文笔是个功臣(尽管能让我画线条的句子并不多),对一些小人物的刻画成功有也是加分项。尤其是那个庸俗却真实的贝内特太太,这样接地气的角色是很多玛丽苏爽文中所缺乏的刻画。与此同时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个有明显缺陷的女性,寒微的嫁妆、丢脸的亲戚,以及她盲目自大的偏见。不过也正是这些不体面的缺点,让她从俗套的灰姑娘故事中脱胎而出。
《傲慢与偏见》非常值得称道的并不是爱情的刻画,我认为这种爱情写的比较突兀,比如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情发生得就比较突然。但是对于人性,对于人际交往,《傲慢与偏见》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永远不要因为一面之词就轻易对一个人下结论,哪怕给你一面之词的人是你喜欢的人。你不喜欢的人告诉你的话也未必不值得一听,判断需要自己多方面考核才能下。
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人性非常复杂,对一个人的评价甚至经常在不同的人嘴里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这就说明人对人的了解总是片面的,就像伊丽莎白听了威克汉的一面之词就认定达西先生是个坏蛋,而事实上是威克汉与达西有过节,故意编排诋毁了对方。如果伊丽莎白保持着先入为主的固有观念,毫无疑问就要错过与达西的好姻缘,反而要落入威克汉这种渣男的魔爪中了。
这种识人方式,正是读者要深思并引以为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