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法院:
为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驻村帮扶工作水平和成效,11月21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向红深入包联的曹村镇郭家村,督导调研乡村振兴及当前重点工作。
督导中,李向红与镇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座谈交流,听取富平法院驻村工作队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包联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措施及成效,全面了解当前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镇村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与方式。聚焦第四季度帮扶重点工作任务,要求驻村干部抓好项目排查与推进工作,做好常态化防返贫监测与帮扶,落实帮扶政策、逐项查漏补缺、整理完善资料,配合做好年度考核评估。(李华华)
蒲城法院:
11月18日至19日,蒲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东带队前往彬州法院、长武法院,就审判、执行、综合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学习。
百闻不如一见。蒲城法院通过现场看、当面问、认真听,进一步增加了对兄弟法院的沟通和了解,拓宽了工作思路和视野,达到了问计取经、取长补短的目的。下一步,蒲城法院将精准检视短板弱项,借鉴优秀法院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结合实际研究具体提升措施,推动形成各项工作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华州法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49个集体和99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党娟莉同志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临渭法院: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及个人的通报》印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杨晓东同志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白水法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将全体法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11月18日到21日,白水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党员开展为期四天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持续抓好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
专题学习内容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和《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等内容,采取观看专题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专题学习后,各党支部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感想体会,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落地见效。(梁凯)
韩城法院:
2024年11月20日,韩城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育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庭长张延岚一行到韩城市龙门镇阳山庄村,就环境资源审判、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与阳山庄村两委班子进行了座谈交流。
杨育学专委指出,环资审判是当下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环资审判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全体人民的生态环保意识,统筹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关系,始终牢记“秦岭之训”,坚决杜绝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低价而追求经济的一时发展,贻害子孙后代。阳山庄村在生态治理修复上下了苦功,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为韩城今后废旧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工作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可供复制的样板。(张许博)
澄城法院:
11月12日上午,75岁高龄的王某为感谢澄城县人民法院韦庄法庭及驻庭特邀调解员帮其追回拖欠了长达十余载的货款,亲自送上一面印有“诉源调解得民心,化解矛盾萌芽中”字样的锦旗。
这起跨越十余载的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帮助王某追回了货款,解开了王某心中淤积十余载的“顽结”,也是驻庭特邀调解员工作能力的生动体现,更彰显了澄城法院的司法为民情怀,使案件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力量。(王宁宁)
大荔法院:
为认真落实县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切实提升平安大荔建设水平,近日,大荔法院持续开展“平安夜巡”活动,强化夜间巡逻防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筑牢大荔平安防线。
关于平安建设夜巡防控工作,大荔法院制定了《巡逻车辆及人员安排表》,要求干警采用“步巡+车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责任路段、时段在辖区实施“网格化”动态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苗头性问题,守护群众平安。同时,大荔法院平安建设宣传员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法律观念,切实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
下一步,大荔法院将持续加大平安创建工作力度,提高群众 “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的频率,以高频率、广覆盖的巡查行动,筑牢辖区夜间治安防范屏障,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创建平安大荔贡献力量。(王瑞格)
来源:各基层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魏 曦
审核|樊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