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4-07-31 22:34   云南  

关于选取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一期)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一、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采购组织单位为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选取,通过本次选取,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概括与选取范围

(一)项目名称: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选取服务范围: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服务周期:自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前期至移交存档资料为止。

   三、资格要求

(一)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机构。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参加此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书面声明。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不接受同一家总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时参加该活动。 

   四、其他要求

(一)招标代理费报价以国家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为计算依据,请招标代理机构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报出合理的报价,杜绝恶意投标。(采用下浮率报价)。

(二)招标代理费的结算方式: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按照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并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三)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并且报价一致时,优先选择企业服务经验较优的申请人。

(四)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件、投标材料应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公司材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费用报价表(格式自拟)

(三)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四)参加此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书面声明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其他材料(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六、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与选取的代理机构, 请于2024年7月31至2024年8月5日下午18:00前将上述资料(格式自拟)装订成册,送至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股。

  七、选定方式及结果通知

  采购人组建审查小组对各代理机构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于2024年8月5日在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网站(网址:https://www.ynls.gov.cn/zzj/ )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

  组织单位: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山水新城一期B区5栋

  联  系 人:褚工

  联系电话:0886-3062096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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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辑:肖碧慧

      :王   玺

      :张德忠

     稿:褚杨斌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规范城乡规划秩序,积极推进市政、房屋、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泸水中心城市建设,建设美丽宜居幸福新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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