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协作机制

政务   2024-08-30 17:42   贵州  


为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衔接配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8月,威宁自治县制定了《威宁自治县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协作机制》。

《协作机制》对问题移送、会商研判、工作衔接等进行了明确一是建立问题移送制度。行政复议承办机构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时,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等11个方面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及时将问题按照时限要求告知并移送行政执法监督承办机构。二是建立工作会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承办机构和行政复议承办机构适时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会商研判,研究问题移送、督促涉案行政执法单位整改问题化解行政争议,解决行政执法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等事宜。三建立信息互通和反馈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承办机构和行政复议承办机构加强工作衔接,互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整改、行政争议化解等信息;行政执法监督承办机构要针对行政复议承办机构移送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明确时限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行政复议办理机构。

2024年以来,行政执法监督承办机构和行政复议承办机构召开会商研判会议3次,行政复议机构向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移送问题7个;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7份,督促整改问题7个。





供 稿丨行政执法监督股

编 辑丨李海天

审 核丨周   曼

监 制丨李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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