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教师、民法高级讲师,越南国家科技发展基金会法律科学委员会副主席,河内法学院比较法中心主任Tran Kien副教授以“越南民法渊源的变革:从社会主义到罗马法传统”为主题为涉外法治创新班开展英文授课。
Tran Kien副教授首先介绍了当代越南法律变革的基本状况和特征。他借助时间轴直观地展现出1858年以前、1858年-1945年、1945年-1986年、1986年以后这四个阶段里越南的法律体系及变革,总结概括出三个特点:将社会主义合法性作为意识形态原则、将民事法律传统作为基本制度和将混合移植作为实际解决方案。
随后,Tran Kien副教授重点讲解了越南民法渊源的变革。他以时间顺序介绍1931年、1945年-1959年、1995年、2005年、2015年立法中对民法渊源的规定,详细阐明2015年民法中规定的八种渊源的具体含义和表现,并结合“扩大民法渊源,更好更快地解决纠纷”等论点对课程内容进行了总结。
最后,Tran Kien副教授与在座同学围绕民法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合同的生效条件和违法情形等问题开展深入问答交流。
未来,我院将持续深化“本科生涉外法治创新班”建设,打造更高质量的涉外法治课程,巩固提升学生涉外法治专业知识,努力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胜任力的复合型、国际化法律人才。
通讯员|刘媛媛
排版|童诗怡
审核|牛静 柳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