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上锁?
市民看法不一,小区也各有不同
胡女士家住张湾区某高层小区,所居住楼栋通向楼顶的大门被物业锁上了。她认为,锁住楼顶大门不仅让居民无法上楼晾晒衣服,而且一旦楼下发生火灾等情况时,居民向楼顶逃生等于陷入死胡同。
但与胡女士同住一小区的另一名业主则支持楼顶上锁,理由是高层住宅,小孩也多,如果楼顶没有上锁,小孩跑到楼顶玩耍,存在坠落的安全隐患。此外,儿童相应的观念还未树立,可能出现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同时也有高层小区居民认为,楼顶是突发情况时的逃生通道,不能因为担心儿童跑到楼顶玩耍或有高空抛物的可能而上锁。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起到教育和监管作用,引导孩子不要单独到楼顶玩耍,不要翻越护栏等。
针对市民争论的问题,记者先后走访十堰城区多个高层住宅小区发现,既有小区楼顶上锁不对业主开放,也有小区处于开放状态。
在张湾区紫霄大道一小区,该小区通向楼顶的大门被上锁,需要刷卡才能打开。一居民表示,由于他们小区是新小区,也没有设置晾晒区,物业公司将通向楼顶的大门上锁后,居民只能在家中晾晒被子,非常不方便,希望物业公司能将楼顶开放。
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介绍,此举是为了安全考虑:“一是存在跳楼、坠楼的风险,二是担心高空抛物,这样便于管理。”
在茅箭区一高层小区的顶楼,通向楼顶的大门处于开放状态,居民随时可以上到楼顶,在大门旁张贴有物业公司禁止高空抛物的提示。
记者采访期间,不时有居民来楼顶晾晒衣服或晒太阳。“还好吧,我认为不上锁好一些,一是可以晾晒衣服,二是发生火灾时,楼顶还可以作为逃生通道,我觉得不应该上锁。”小区业主王女士说。
部门普法:
高层住宅楼顶大门
也是“生命之门”
那么,高层住宅通往楼顶的大门能不能上锁?有何法律依据?这个门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对此,记者采访了消防部门和律师。
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张小龙介绍,高层住宅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不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7米,但小于等于54米的住宅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650平方米,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米,每个单元只设置1个疏散楼梯的,通向楼顶的大门可以定义为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居民可通过该安全出口到楼顶平台,通过平台转移到隔壁单元进行逃生。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张小龙介绍。
至于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通向楼顶的大门能否上锁,张小龙介绍,这样的建筑每个单元均设置有两个疏散楼梯,这两个疏散楼梯通向楼顶的大门是否可以上锁,没有明确规定。
湖北今天(十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延桢表示,从所有权来讲,小区楼栋的楼梯间以及楼顶平台属于楼栋居民的公共面积,楼栋所有居民有共同使用的权利。如果出于安全考虑需要将楼顶上锁,要经得楼栋业主的同意,物业公司和个人不得随意上锁。
专家支招:
堵不如疏,物业应加强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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