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非上市公司为何更应重视董责险?

文摘   金融财经   2024-07-20 00:05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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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公司法》的落地实施,企业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的紧密关联进一步凸显。

在这其中,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董责险作为风险转移的重要工具,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其必要性和迫切性甚至超过了上市公司。










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非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简单,往往缺乏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严格的监管机制。

这意味着在决策过程中,非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可能面临更大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一旦出现决策失误或违规行为,其后果往往更为严重,且难以通过公开市场机制进行纠正。

因此,非上市公司更需要董责险来为董事和高管提供保障,减轻他们因潜在风险而承受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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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履职风险提高

《新公司法》对公司高管的职责和义务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这意味着在非上市公司中,董事和高管在履职过程中需要更加谨慎,否则可能因违反法定义务而面临个人赔偿。

而董责险能够为董事和高管提供法律费用和潜在赔偿的支持,使他们在决策时能够更加放心地为公司利益行事。


从实际案例来看,非上市公司在面临法律风险时,董责险的作用尤为突出。

例如,某非上市公司因高管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亏损,进而引发股东诉讼。由于该公司购买了董责险,保险公司为其提供了法律费用和赔偿支持,有效减轻了公司的经济负担。

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充分说明了董责险在非上市公司中的重要作用。










风险防范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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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非上市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资源和经验往往不如上市公司丰富。

因此,借助董责险这一工具,非上市公司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还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优势。

综上所述,《新公司法》的实施使得非上市公司在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

而董责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为非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管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因此,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重视并配置董责险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和明智之举。通过这种方式,非上市公司不仅能够保护自身免受潜在风险的影响,还能够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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