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是审判工作开展的第一步,亦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送达未完成,审判工作便会停滞不前,特别是当事人又是外地人员,更是难以送达。
2024年7月,天柱县人民法院高酿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但当事人一直难以联系。被告从贵州省兴义市嫁入天柱县,户口已迁入当地,但被告却外出6年有余。原告也没有被告的联系方式,法庭穷尽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举措均送达无果。
高酿人民法庭干警趁到兴义市办理其他案件之机,抵达被告婚前居住地了解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庭干警获得了被告父亲的联系方式,当即联系其父并询问被告联系方式,但其父表示自己也联系不上女儿。
一个星期过去了,法庭干警再次联系被告父亲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其讲述了未到庭审理将会依照法律规定缺席审理。
一天晚上,承办法官突然接到归属地为云南的号码来电,原来系被告。被告称:“我人不在贵州,也抽不出时间回来处理。”法官耐心回复道:“现在可以网上开庭啊,在庭审过程中,也能充分了解你们双方的意见。”
将材料送达给被告后,随即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原告表示现在在浙江务工,申请网上开庭。本案双方当事人均通过“云上法庭”参加诉讼,最终本案得以调解结案。
天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穷尽手段寻找被告下落,将应诉材料送达给当事人,以此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数字赋能“诉讼服务”的模式审理案件,便民利民,为诉讼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彰显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