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咨询公司被天柱某重晶石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偿还其借款1715万元,并支付利息。近日,经天柱县人民法院邦洞人民法庭调解,双方从“反目成仇”一步一步走向“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案件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还向案外人天柱某矿业公司、深圳某实业公司、天柱某矿产公司核实案情。经多次沟通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如能调解处理有助于企业经营和双方后续合作。于是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耐心向双方释明法理、分析利弊,被告称由于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期限还清借款,希望能延长还款期限。原告在调解中逐步体谅到被告的不易,为了让双方企业能更好的经营发展,遂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
法官寄语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天柱县人民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在受理涉企业案件时,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调后促执等司法举措全链条融入涉企案件审执工作中,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减少企业诉累,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