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3月至9月,省检察院举办了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品牌征集展示活动,经评审,评选出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此次入围的检察文化品牌从不同视角展示了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血脉的赓续、优秀办案团队的锻造、先进工作机制的总结、精品案例故事的提炼等,展现了全省检察文化工作的新成果、新成效。10月17日起,省检察院推出【检察文化品牌展播】专栏,以飨读者。
乐陵:以数字数据赋能高质效法律监督
你有没有看到过令人惊喜的贷款信息?“黑户”“白户”无需抵押,几十万元贷款立马到账!
犯罪分子同时操控13部手机、注册百余个社交账号,一人分饰多角,以帮忙办理贷款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这些听起来像电影桥段,实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2021年,乐陵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依托电子数据技术补证,成功帮助317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4万余元。
近年来,该院坚持培养全员数据思维,用好数据会办案,办好案件拓数据,以数字数据赋能高质效法律监督,打造“‘数’鉴公正”品牌,依托全国基层检察院唯一通过CNAS认证的电子数据实验室,搭建专业办案体系,助力检察官刑事指控主导作用发挥;依托大数据引导、汇集、碰撞,让检察监督由被动等案转为主动发现,让善于监督、融入治理成为乐检标签。这是该院以“‘数’鉴公正”亮点品牌引领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体现。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办理中,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或减轻罪责,依托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证据关联性弱的特点,以零口供、翻供或虚构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印证的案件事实抗辩,拒不认罪。
2020年7月,1名犯罪嫌疑人全流程分饰多角实施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全盘翻供。办案检察官依托电子数据实验室,在上亿条电子数据中抽丝剥茧,对数十台电子设备逐一摸排。最终,恢复3亿余条有效数据,并形成证据链条,成功指控犯罪。该案被害人从69人增加至317人,涉案资金增加了2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该案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该院办理网络型科技型犯罪17件41人,通过检察官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固定新的证据,检察环节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刘某等5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对境外服务器进行远勘,涉案数额从200万元增加至1500余万元。高质效办理网络和涉网络案件,成为乐陵市检察院的鲜明履职特色。
如何充分发挥数字数据优势,推动支撑检察官专业化办案?
该院将检察官专业能力提升和办案团队建设作为“关键动力”,组建知识产权、职务犯罪侦查、公益调查等5个办案团队,明确办案规范、审查固定证据和庭审示证指引,以点带面带动监督质效整体提升,促使每个团队办出全国或省级典型案例。该院3起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事)例、8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办理最高检、省检察院督办知识产权案件4起,网络犯罪办案团队受邀为全国检察机关授课。今年3月,该院被确定为全省数字检察联系点。
公益调查团队用好技术性审查数据,办理环境资源保护案件12件,检察环节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缴纳生态赔偿金61万元。在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对案件关键证据存在异议,拒不认罪认罚,办案团队借助检察一体化优势,协同最高检专家,发挥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监督纠错作用,对原鉴定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重新补证的审查意见,有效化解了排除关键证据的风险。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典型案例。
“有利于更快形成工作合力、有利于更好建设融合团队、有利于更好发挥监督职能、有利于更好提升办案质效。”乐陵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振璐说,在“‘数’鉴公正”品牌推动下,最大程度让数据转化为有效证据,让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更加客观、公正、高效。
“以往监督行政处罚案件,我们需要用半个月的时间梳理数据和线索,现在通过对警综平台数据的‘深加工’和运用,对行政违法、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数据比对分析碰撞,几分钟就能完成,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该院副检察长韩寿枝介绍。
近年来,该院坚持树立大数据思维,以数据思维推动监督,打造“监督团队+数据调查员”模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机构等专项监督,监督成果不断涌现。通过开展监督促进数字建模,建立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违法行为类案监督、医保基金监督等2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案137件,实现了由“案”到“治”良好格局。在全市医疗系统嵌入“强制报告智能预警系统”,1起案件被最高检、公安部等评为全国典型案例。数字赋能构建养老机构安全治理体系做法,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事例。
为深化检察干警数字数据思维,实现案件化有效监督,开展数字检察周课堂,着力推动每名办案人都成为用数据发现线索、推动监督、扩大成效的行家里手。今年年初,该院建立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违法行为类案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对比,发现全市出租车、网约车行业从业者中,有5名司机存在危险驾驶及暴力犯罪记录。该院建议行政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并与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会签机制文件,着力解决驾驶员“带病”上路问题,为人民群众出行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