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未了”未检】少年有梦 法不可违

政务   2024-11-25 07:31   山东  

年龄小

涉嫌违法犯罪

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以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为原型创作该片,揭示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演变过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自觉远离不良诱惑,杜绝违法犯罪行为,追求健康积极的人生。同时,展现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与帮助,引导他们知错改错,重拾信心,让人生重回正轨。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违法犯罪面前,不要心存侥幸。万勿像动漫中的未成年人一样,追悔莫及。


年龄不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如果不养成良好的习惯,改变不良行为,将会走进犯罪的深渊。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胜男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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