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青岛黄岛:“检察蓝”心系“桑榆晚” 守护最美夕阳红

政务   2024-11-20 14:01   山东  

“感谢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我又可以安心养老了。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认真遵纪守法,再也不会冲动了。”2024年8月,67岁的赵军双手颤抖着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哽咽着说道。


年逾花甲的赵军是村中的“五保户”,2024年5月被安置到某养老机构入住,与早已入住多年的刘福成了室友。一日凌晨,睡梦中的赵军因被刘福吵醒,二人从口角争执到相互殴打,最终刘福受伤就医,经鉴定,构成轻伤。


2024年7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解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60岁以上特困孤寡老人,为尽快促成和解,该案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充分做好前端调查、中端办案、末端提升“三篇文章”。


“前端调查”夯实和解工作基础


“轻伤害案件中,我们在前端调查中主要需摸透三个情况:一是被害人救治情况;二是调解参与人情况;三是开展社会调查情况。”该案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道。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通过双方村委、养老机构详细了解了医药费的垫付情况,在确保被害人已得到及时救治前提下,立即向赵军原居住地社区开展社会调查,确保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平常表现,提升调解工作针对性及刑事和解成功率。


通过深入走访案发地,承办检察官进一步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并联系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亲属以及双方所在村委共同参与调解。在多方参与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谅解,被害人刘福当场出具谅解书。


“中端办案”巩固为民工作成效


“检察官,赵军平时在我们村一直表现挺好,这次事情发生后,他一直很懊悔。”调解结束后,赵军原居住村的李书记向承办检察官说道。


考虑到本案系偶发矛盾引起,赵军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从宽情节,承办检察官提出了拟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释法说理,听取多方意见,承办检察官提请对本案开展公开听证。“两个特困孤寡老人因偶发矛盾导致案件发生,已经达成了和解,赵军也已经认罪认罚,积极悔罪,可以对其作出不起诉。”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从法、理、情多角度对本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建议,最终一致同意对赵军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末端提升”彰显社会治理成效


案件的办理已结束,但检察官的工作却还在继续……


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承办检察官走访了辖区内近三年来曾发生被看护人人身权利受侵犯案件的养老机构,询问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部分被看护老人,了解到个别养老机构在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对此,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出督促养老机构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安保设施、细化相关管理制度等建议,被建议单位全部采纳。


“我们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深入开展‘管理服务提升活动’,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入住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该养老机构的陈主任表示。


(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丽雪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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