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3月至9月,省检察院举办了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品牌征集展示活动,经评审,评选出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此次入围的检察文化品牌从不同视角展示了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血脉的赓续、优秀办案团队的锻造、先进工作机制的总结、精品案例故事的提炼等,展现了全省检察文化工作的新成果、新成效。10月17日起,省检察院推出【检察文化品牌展播】专栏,以飨读者。
枣庄:以“匠人”之心传承检察薪火
斗转星移,鲁南悠悠。在这里,运河东去,奔涌不息;在这里,“榴”光溢彩,传承千年文脉。枣庄作为工匠精神的发源地,“中华科圣”墨子、“百工圣祖”鲁班、“造车鼻祖”奚仲等能工巧匠均诞生于此。耕耘在这片热土上的枣庄检察人不断传承和发扬工匠精神,以检察英模选树为抓手,育“匠心”、塑“匠艺”、践“匠行”,大力实施青苗、青松、青山“三青”工程,持续培养“检察工匠”。
在工匠精神的涵养下,枣庄检察机关先后涌现出“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傅延华、全国模范检察官时钧宇、全国模范检察官刘玲等一批典范。在他们身上,止于至善的工匠标准、追求卓越的工匠技艺、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熠熠生辉,一代代枣庄检察人以匠心精神薪火相续,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检察英模文化”,激励着大家砥砺前行、奋勇争先。
精挑细选、深挖细掘,育好“英模种子”。注重英模选树的连续性和长期性,完善“选苗、育苗、墩苗、壮苗”全链条英模培育机制,涵养孕育英模的沃土。
拓宽“选苗”渠道,加强专业人才招录引进,围绕知识产权、网络工程、法医鉴定等专业人才紧缺现状,研究制定人才需求清单,多措并举统筹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保证人才队伍的储备充足。健全适应融合履职要求的年轻干部交流转任机制,有序推进司法行政人员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跨部门、跨序列交流任职,多渠道、多途径培养复合型、专业化检察人才。坚持以“瞄准一线、业绩突出、群众认可”为原则,倾斜办案一线,盯住急难险重任务,聚焦突出贡献,分类分级建立各类优秀人才“种子库”,形成两级检察院自下而上推荐、自上而下考核的英模典型培育“渠道”,确保选树一批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先进典型。
分类施策、精准培养,把英模形象立起来。开展“强基固本、质效提升、赛马比拼、形象培树”4项行动,构建教学研、练、赛一体化专业培养体系,对检察干警进行全方位培养。出台《立体化分层次教育培训规划》,对重点培养对象实施“一人一册”,制定特色化培养清单。
构建“政治理论+党性修养+职业认同+清廉文化”四位一体思想领航体系,打造“屹腾讲堂”“青檀讲座”“翼云沙龙”3个教育培训品牌,举办各类培训活动47期1021人次;完善领军人才梯次培养机制,注重培养人选的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分析优势短板,在大要案办理、检察调研、交流锻炼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培养;健全青年干警一线练兵机制,选派“优秀青苗”办理重要案件、承担重大课题、参与重点工作、基层挂职锻炼,不断提高青年干警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岗位练兵机制,加强业务素能培养,开展全市“十佳公诉人”竞赛、数字建模比赛、业务知识竞赛等练兵活动20余场次,组织“百庭观摩、千庭评议”等活动70次。枣庄检察机关4名检察干警被评为全省“业务标兵”和“最佳辩手”,1个数字检察模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法律监督模型、6个数字检察模型获评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优秀成果奖,队伍专业化能力进一步提升。
榜样带动、示范引领,把英模精神传下去。坚持多元宣传、多维引领,激励全体检察人员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形成枣庄检察机关人人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做英模的生动局面。深入挖掘英模文化内涵,突出仪式教育、榜样教育和感悟教育,开展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英模面对面等活动,通过“两微一端”等载体开辟专栏,宣传检察英模、身边优秀检察官先进事迹,展示榜样可敬、可爱的鲜活风采,推动作风转变。实行“青蓝”计划,由先进模范、业务骨干担任蓝方,年轻干警担任青方,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指导,帮助年轻干警更快成长、挑起担子。完善以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为代表的检察尖子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形成两级检察院“学、用、练、赛”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练。制定《重点专项工作激励办法》等11项制度机制,创新构建全员差异化、全时信息化、全效立体化绩效考核模式。真正实现鼓励“先进”、帮促“后进”,提升队伍管理水平,营造浓厚干事创业氛围,相关做法被省委、市委组织部转发。近年来,该院陆续涌现出“全国优秀公诉人”杨文静、“山东省最美信访干部”吕春苓、“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刘兴军和王磊等一批“高精尖专”检察人才,引领带动全市检察系统220个集体和个人分别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57名检察干警被评为全市领军人才。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代检察人守一代初心。枣庄检察人始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用执着专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培育检察英模,将检匠“榴”传的优势薪火相传,引领枣庄检察队伍奋楫争先,书写检察工作现代化“枣庄答卷”。
来源:《山东法制报》第8346期第1版
作者:李晓琳、刘帆、孙璇
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