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教育硕士实践创新能力大赛由江苏省教育学类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教指委)主办,由扬州大学承办。在省教指委的领导下,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相关教育硕士培养单位代表组成。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赛事办公室,设在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秘书处负责大赛方案制定和评委专家遴选等工作,赛事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办作为本届大赛指导单位。
(一)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
(三)报到和住宿地点
(四)具体安排
主要面向江苏省各高校全日制在读教育硕士,已获得过江苏省教育硕士实践创新能力大赛奖项(优胜奖除外)的研究生不能参加。
大赛分为学前小教组、中学文科组、中学理科组、综合组等四个组。根据各有关高校相关专业在校生规模确定参赛选手推荐名额为:南京大学5名、东南大学1名、南京师范大学15名、苏州大学10名、江苏大学5名、南通大学10名、扬州大学15名、江苏师范大学15名、苏州科技大学5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5名、江南大学5名、江苏理工学院2名、淮阴师范学院2名。大赛参赛人数共计95人。
本届比赛分为微教学比赛和微课题比赛两大环节,各环节比赛内容如下:
1.微教学比赛
(1)对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的把握能力
(2)对现代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的运用能力
(3)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的科学性
(4)教学语言表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教学体态的得体性
(5)板书设计或多媒体手段的合理性
(6)整体考察选手对教材知识体系和多维目标的领悟能力,以及对教学原理的运用能力
2.微课题比赛
1.微教学比赛。依据所报名的学科,选手于比赛前2小时分学科抽取比赛顺序和比赛内容,在封闭无网络的环境中,根据统一提供的电子素材包独立制作课件并按照竞赛要求准备手写版教学设计文稿。竞赛时,选手需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现场进行10分钟的教学活动和5分钟的教学原理阐释。在教学过程中,选手需现场书写20个字左右的粉笔字,字体为楷体或行楷。
2.微课题比赛。由中小学专家和高校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研讨并提供课题选题资料。选手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与研究兴趣自主选择不同的视角和角度切入,撰写课题研究方案。竞赛时,选手需现场抽取比赛内容并撰写课题研究方案。撰写过程在封闭式无网络环境中进行,考核时间为3小时,选手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后,选手需将课题研究方案向评委作现场讲解和展示,时间不超5分钟。课题研究方案一般包括课题名称、研究意义与价值、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重点、研究思路与方法、主要观点与可能的创新之处、预期研究成果、研究可行性分析等内容。课题研究方案字数不限,不得出现与本人、学校相关的信息。课题研究方案应当目标明确、内容详实、论证充分,重点难点突出、研究思路清晰、预期研究成果明确。研究方法符合研究需要,具有较强的可行性。项目齐全、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均应详加注释。
3.赛事组织委员会将全体参赛选手分为学前小教组、中学理科组、中学文科组和综合组四个大组,并依据大赛需求细分小组。参赛选手在酒店报到时,将获得一个参赛证号,此参赛证号确定该选手在比赛各项目中的组别和时段。
4.参赛选手在进入备考室时,需在指定位置就座,并以抽签的方式获得比赛顺序号。在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只能向评委介绍自己的比赛顺序号,不得以任何形式标注或泄露自己的参赛证号。
5.参赛选手须按照《赛事指南》规定的时间入场,选手进入赛场或候赛场所后,尚未参赛或虽参赛但未赛完即提前离开赛场,视为放弃比赛。比赛过程中如果私用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比赛中断,必须经评委确认后方能更换;故障中断时间由工作人员计时并补给。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大赛场地,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参赛选手比赛结束后应离开比赛现场,不得观摩或串场。各高校领队、教练以及非赛事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候赛区和赛场,可在赛点指定区域等候。
6.比赛计时规定。微教学比赛限时15分钟,其中教学活动阐述10分钟,教学原理阐述5分钟。进行到9分钟时会有举牌提示,10分钟时提示“教学活动结束,请进行教学原理阐述”,13分钟时再次举牌提示,15分钟时提示“时间到,比赛结束”,选手结束比赛。微课题比赛汇报时间限时5分钟,其中4分钟时举牌提示,5分钟时提示“时间到,比赛结束”,选手须立即终止汇报。随后进入专家提问环节,专家可提问1-2个问题。
1.大赛的评委由高校教师、中小幼教研人员、中小学及幼儿园优秀教师等类别的学科专家组成。评委名单从教指委专家库和各参赛高校推荐的专家名单中抽取。
2.微教学比赛评委每组由5人组成,原则上采取4+1的组合模式,即由4位基础教育界人员和一位高校人员组成。微课题比赛评委每组由5人组成,采取3+2的模式,即由3位基础教育界人员和两位高校人员组成。
3.所有评委根据大赛需要编组,每组设组长1人。
4.赛事命题:由各学科组评委每人命两套题目,报到当天交由教指委专家工作组。
5.项目权重:微教学占比60%,微课题占比40%。
根据《关于举办第八届江苏省教育硕士实践创新能力大赛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第八届江苏省教育硕士实践创新能力大赛”评分标准如下:
1.计分方式
2.成绩公布
1. 奖项设置
(1)个人竞赛奖。依据选手各项总得分,评选出全省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实践创新能力竞赛奖获奖名单,分列特等奖(得分前10%选手)、一等奖(得分前11%-30%之间选手)、二等奖(得分前31%-60%之间选手)、优胜奖若干名。
(2)优秀指导教师奖。为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报名表提交的指导教师名单,且每名获奖选手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3)优秀组织奖。为组织工作优秀的参赛高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2. 奖项确定
(1)个人竞赛奖分别按照竞赛组别确定,即依据学前小教组、中学理科组、中学文科组、综合组每位选手的总得分,按比例产生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及优胜奖人员。
(2)个人竞赛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最终由大赛组委会会议听取赛点办公室意见后确定并公布。
1. 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如下守则: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身素养。
(2)保证向大赛提供的个人资料均真实有效。
(3)报到时应出示身份证并领取赛点发放的参赛证;参赛入场时须出示参赛证和身份证;如因同音字、异体字等原因造成身份证上姓名与选手推荐表上姓名有异,需参赛学校研究生院开具证明材料传真到赛点后方能报到,同时赛点需将真实情况向组委会报备。
(4)遵守大赛规程、比赛方案及具体活动日程的安排,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
(5)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不得穿戴透露个人所在学 校信息的服饰(比如校服),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
(6)积极完成比赛,由于身体状况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或不能完成全部比赛项目的选手,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由领队签字,经批准后放弃全部或部分比赛项目。
(7)讲文明礼貌,积极配合评委的工作,尊重评委,尊重其他参赛选手;服从监审仲裁组的仲裁决定。
(8)如有作弊等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取消其比赛资格,并由其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评委应自觉遵化如下守则: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
(2)自觉维护大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履行评委的工作职责;遵守大赛规程、比赛方案及具体活动日程的安排。
(3)坚持公平公正,准确掌握评判标准,不打关系分,不打感情分,避免个人见解对评判的负面影响。
(4)比赛期间,坚持评委集体活动,团结协作。评委间不相互举荐和照顾选手,不接受选手的造访,不向选手透露自己或其他评委的评判情况;对于评审或阅卷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由组长组织协商解决。
(5)坚持完成全部评判工作。由于身体状况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项目评判的评委,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才能缺席全部或部分项目的评判工作。
(6)自觉接受组委会、赛点、参赛选手、监审仲裁组的监督,服从监审仲裁组的仲裁决定。
(7)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在赛前、赛中以任何方式参加与比赛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指导活动。
(8)如有泄密等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取消本次及今后担任省教育硕士实践创新能力大赛评委的资格,并由其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大赛组委会成立监审仲裁组,由江苏省教育学类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负责大赛程序监督、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和大赛结果公平、公正。
2.监审和仲裁的依据主要是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大赛组委会发布的大赛相关文件。
3.监审仲裁组对比赛过程中各环节进行全程全面监督;巡视各项目比赛场所;对评委、工作人员、参赛方的违规或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选手、领队或评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参赛选手或参赛队对可能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成绩、奖励,以及对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队申诉需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监审仲裁组提出;比赛结束后,如对成绩有疑议的,须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向组委会监审仲裁组提出申诉。超过申诉时间,不予受理。监审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大赛相关文件进行仲裁。监审仲裁组的仲裁结论应尽快以书面方式答复参赛队领队,并报组委会备案。监审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也应服从监审仲裁组的裁决。
1.比赛期间,组委会赛事办公室应对选手微教学和微课题展示环节和专家审阅等环节全程录像,对比赛其他相关环节如报到、开幕式、会议、审核等拍照和录像并根据需要对比赛过程进行拍照。
2.赛事办公室应完整保留比赛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
3.本规程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教育硕士实践创新能力大赛组委会。
为了解相关赛事详情
请参赛各高校领队加入
“第八届省教育硕士大赛
各高校领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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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悦宁
校对|徐 可
审核|曹玉兰、李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