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如何科学入表

学术   2024-11-01 17:51   天津  

要实现数据资产的科学入表,面临诸多挑战和难题,但对于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发展需求而言,又无疑是必经之路。

“数据资产”是一个边界和内涵都非常模糊的概念,其多样性决定了不能简单地将所有数据都视为资产,更不能不加区别地将其入表。将不适合作为资产的数据入表,会导致资产虚增。这种失真可能误导企业管理者和金融机构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判断,进而导致决策失误。

在数字经济时代,将数据资产入表并作为质押品获得融资成为很多企业的一种期待,但首先需要明确,并非所有资产都适合作为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品,对于“数据资产”,更需根据其作为资产、交易品的特殊特性,做出具体的分析。

数据资产入表,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这条通往数字经济的道路上,还有不少“拦路虎”。首先,要明确发展数字经济的目标是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企业效能,不能仅在表面现象上喊口号并据此研发。其次,明确数据资产入表的目的,是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第三,需要将“数据”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可入表资产的定义、性质、会计科目和核算规则。第四,让部分数据资产“华丽转身”,探索部分数据资产证券化的方式,真正实现交易所上架交易。最后,需探索可交易数据资产的权属实现方式。

—— 刘晓春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副院长;肖蕾 开泰远景基金(香港)投资

* 本文基于刘晓春在第六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的发言完善而成,发表于《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2024年10月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CF40及作者所在机构立场。

2024年9月6日,刘晓春在第六届外滩金融峰会上作主题发言。

数据资产:

“新经济的氧气”,如何入表?
文 | 刘晓春 肖蕾
早在2006年,英国数学家克拉夫特·希尔德(Clive Humby)就曾预言:“数据是新的石油”。2024年9月初,PayPal全球副总裁在第六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将数据的重要性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将其比喻为“新经济的氧气”。
数字化浪潮至今,数据确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商业成功的关键要素,如同工业革命中的石油一样举足轻重。企业,甚至国家,都将数据视为提升生产力的重要抓手、新经济发展的源泉。数据对企业经营和社会经济的驱动作用,逐渐具备了生产要素的属性。因此,将数据定义为资产、并将其计入会计报表,成为近年来的热点话题。
回顾过去几百年的经济发展史,会计作为描述经济活动的“货币语言”,一直在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企业的销售、采购、投资、融资等经营活动,都需要通过统一的会计语言进行记录和反映。会计报表作为一套成熟的会计核算规则,能够有效、科学地反映企业的投入、产出、损益等情况。随着经济形态的不断升级和社会运行方式的演进,会计核算规则也在不断完善,为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洞察企业经营状况的窗口,使经济活动得以有序化、立体化地呈现。
然而,数据不同于石油,它看不见摸不着,数据的无形特性使其难以像传统资产那样被直观认知,要实现数据资产的科学入表,面临诸多挑战和难题,但对于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发展需求而言,又无疑是必经之路。因此,会计核算规则亟须做出适应性调整。
本文尝试厘清其中的关键问题,并提出一些可操作建议。
数据资产为什么要入表?
这个问题既简单也复杂,是最关键的问题。
从目前各方面数据入表的探索看,入表的目的大致有三个:一是改善资产负债表。这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增加数据资产提高企业总资产规模,另一方面降低资产负债率;二是通过增加资产以获得更多融资。这是降低资产负债率的另一面;三是以数据资产作质押获得融资。这可能是各方面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最现实的目的。
暂不讨论这些目的是否合理,先探讨为实现这些目的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
所谓数据资产,本身就是一个边界和内涵都非常模糊的概念,似乎所有可以被数字技术数字化的信息都可以称为“数据”。这些数据,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有作用,也可能没有什么作用;可能可以直接改善和提高生产、经营、销售和管理的效率、效益、质量等,也可能起到一些间接或辅助的作用;有些可能成为产品或服务的组成部分,有些则可能直接作为可出售的产品或服务。这种多样性决定了不能简单地将所有数据都视为资产,更不能不加区别地将其入表
现有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除了现金和存款,基本上都是企业投入生产和运营的成本和应收款(投资也可视为一种应收款)。如果是购买的数据,其成本本来就已入表,无非是归属科目问题,对改善资产负债表并无实质性影响。目前财政部的指导意见是按数据使用性质在存货、无形资产等会计科目下设子科目进行核算。
如果以资产数据入表,则更为复杂。如果生产这些数据有明确的成本投入,以成本入表便顺理成章。但如果这些数据的生产成本难以计算,或投入很少却要以较高的估值入表,那么入表的必要性和意义就值得商榷了——取决于这些数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所起到的作用:
第一种情况,这些数据成为产品或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直接就是可供出售的产品或服务,这样的数据作为资产是毫无疑义的。
第二种情况,这些数据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如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流程,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增加了盈利。这种情况下,尽管数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并不足以作为资产入表。比如,广义上,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手册等都是数据,虽然制定这些规章制度等的人工成本已经入表,但这些数据本身没有必要作为资产入表。
第三种情况,单纯将企业内部数据归总作价入表,但对企业经营管理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后两种情况的入表资产,会带来风险隐患。
将不适合作为资产的数据入表,会导致资产虚增。为了平衡资产负债表,企业要么增加负债,实质上提高了资产负债率,扩大经营风险;要么虚增权益,同样导致企业经营数据失真。这种失真可能误导企业管理者和金融机构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判断,进而导致决策失误。
数据交易与抵押:
特殊性带来的新难题
在数字经济时代,将数据资产入表并作为质押品获得融资成为很多企业的一种期待。然而,“数据资产”能否承载这种期待?
首先需要明确,并非所有资产都适合作为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品。一项资产若要成为合格的抵质押品,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资产本身具有足够且稳定的价值,即必须是真实的、为市场所认可的价值,而不仅仅是报表上所记载的价值;二是具备明确的权属。所谓明确的权属,是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完全转移的权属;三是具备可交易性,即方便变现以归还债务本金与利息。
因为必须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目前资产负债表中的大多数“资产”都并不能作为债务的抵质押物,而对于“数据资产”,更需要做具体的分析。我们从数据的三个重要不同点来入手剖析:


1. 数据作为资产,与其他资产的不同。
资产包括多种类型,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资产有其独特性。传统“资产”中除了现金与存款等,还包括生产经营中的耗材。耗材会随着生产经营不断消耗,直至消失。而数据则不同,它不会消失,反而会不断增加。但由于生产经营活动性质的差异,数据对生产经营的价值变化很大。有些数据的价值会越来越大,有些则可能用过一两次就失去价值。
固定资产是另一类重要资产。它们的价值通常逐步减少,采用折旧法计算。部分固定资产如房屋可用公允价值计算。这些资产最终都需要进行残值处理,从而实现从价值到实物的归零。数据不属于固定资产,可能需要根据不同性质确定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理论上,数据可以删除归零。但实际上,数据可以永久保存,只是其价值难以确定。
当数据作为可出售资产时,类似产品或服务,但有显著不同。传统产品和服务,每次出售都是独立的交易,卖掉了卖家手里就没该产品或服务了。而数据出售后,出售者仍然拥有该数据,并可以无限量出售。这给会计核算带来了问题:当出售数据资产获得收益时,资产端应如何减记?如果作为“服务”出售,就不存在可出售的资产,因此不需要减少存货,也就没有理由将服务性数据作为资产入表。
资产中还包括应收款、收益权和投资,代表未来的可能收益。数据似乎不具备这种属性。某些数据可能产生收益,但多为服务性收入,情况如前所述。
以上可见,数据作为资产可以设定记账价值,但多数是内部使用数据。当作为抵押品或质押品时,其价值难以准确衡量。这些特点使数据资产在会计处理和价值评估方面面临独特挑战


2. 数据作为交易品,与其他交易品的不同。
上述提到,数据交易与传统商品交易有显著差异。传统交易中,所有权和使用权会完全转移。一方获得,另一方就会失去。但数据交易不同。数据出售后,卖方仍保留所有权和使用权——至少目前法律上没有这种约束。因此,数据可以被重复出售。原始卖家可以继续出售,买家也能转卖。这意味着数据资产的权利可以授予或出售,但难以彻底转移。卖方在出售后仍然拥有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在抵押质押方面,数据资产也很特殊。传统资产抵押时,银行行使权利会导致出质人失去所有权和使用权。这对出质人有约束力。但数据资产作为质押品时情况不同。即使银行行使质押权,借款人仍能使用该数据。数据资产的权属难以彻底转移。这种质押从一开始就对借款人缺乏实质约束力
这些特点使数据在交易和抵押中面临独特挑战。无论是法律还是实际操作,都需要新的应对方式。


3. 不同的交易标的与不同的交易方式。
近十年来,国内各地设立了许多数据资产交易所或交易中心,但几乎没有成功案例。原因在于交易方式需要与交易标的相匹配。交易方式大致可分为“集市交易”和“交易所交易”。“集市交易”主要针对货物,而“交易所交易”主要针对金融性产品。
货物交易涉及实物本身。每种货物有自己的标准,以自身价值定价。交易完成即意味着交割完成。此时,不仅法律上的权利发生转移,物品也会在空间上转移。虽然有人会倒卖,但总体上同一件商品在市场上不断买进卖出是比较少的,故而货物交易适合广义的集市式交易,比如集贸市场、百货公司、批发市场,以及非有形市场的买卖双方的直接交易。货物权属清晰,有些适合保存和快速处置,可作为债务抵押物。
金融性交易,交易的是权益,包括债权、股权、物权、收益权等,比如债券、股票、期货及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的是证券背后资产的价值及其未来可能的收益。交易完成后,交割的是权益,不涉及实物。因此,同一交易标的可在交易所反复买卖。这类交易品通常有活跃市场,可作为债务的抵押或质押品。
大宗商品市场较为特殊。它源于批发市场,但已有所不同。这类商品是社会基础物品,内部可标准化。交易时可交易物权,不对应特定物品。这一特点使得大宗商品物权可在交割前买卖,形成了如芝加哥和伦敦交易所的金融性交易。
数据资产交易涉及数据本身,类似货物交易,但自身不增值。它不适合交易所挂牌交易。各地成立数据交易所的目的是希望数据能像金融产品那样交易,但效果不佳。如前所述,数据也不同于其他货物,同一买家不会重复购买相同数据。因此,一些交易所转向备案交易,但交易依然冷清。
而订阅服务如报刊、金融信息等,虽可归类为交易,但属于服务贸易。订阅者购买的是动态变化的信息,难以标准化。这些数据本身不产生价值,价值体现在应用中。这不是金融性交易,与数据交易所期望的交易不同。信息提供商可以向多人出售同样信息,其系统可作为债务抵押物,但所售数据本身难以成为抵押物。目前许多科技公司探索的SaaS之类的服务,实质上就是服务性交易。
此外,目前艰难前行的碳交易市场遭遇的问题,有些也与数据资产交易的困难类同。当然,碳交易市场还有其特殊性,比如,理论上,由于要实现双碳目标,碳交易市场会是一个逐步消亡的市场。
资产要成为债务质押品,需具备明确可转让的权属、可实现的价值,且易于交易。从以上分析可见,目前大部分数据资产的可交易性还达不到这样的要求
数据资产入表:
构建可交易、可抵押的新秩序
数据资产入表,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这条通往数字经济的道路上,还有不少“拦路虎”。
首先,发展数字经济就像是在玩一场大型战略游戏。我们的目标是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这两大法宝,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让企业如虎添翼,提高企业效能。若不明确这一根本问题,仅在表面现象上喊口号并据此研发,不仅会浪费宝贵的资源,还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其次,明确数据资产入表的目的,是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营状况。“入表”真正目的是给企业“照镜子”,如实反映经营状况;而不是给企业穿上“隐形衣”,玩数字游戏,以虚充实,掩盖甚至增加风险。数据即便不“入表”,也能发挥它的魔力,驱动经济,改善经营。
特别是一些地方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将地方政府的一些数据包装入表,这些数据既不能改变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的经营模式,还可能给政府一些敏感数据带来安全问题。如果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将政府公共数据作为强制收费项目,将恶化营商环境和政府服务效能。如果以此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则将在原有隐性融资风险基础上叠加风险。有关监管部门一开始就应高度关注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
第三,需要将“数据”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可入表资产的定义、性质、会计科目和核算规则。现在,“数据”这个概念已经成了杂货筐,啥东西都可以往里装。数据的内涵丰富且复杂,不同的数据在生产、经营、管理、研发、销售等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作用各异,并非都具备价值或入表条件。即使入表,也需根据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归入不同资产科目。对数据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哪些可以入表,属于什么性质,该放在哪个会计科目,以及如何核算。这样才能让数据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各就各位,各司其职。
第四,让部分数据资产“华丽转身”,探索部分数据资产证券化的方式,真正实现交易所上架交易。交易所交易产品的特殊性在于交易的是证券化资产,而非物品本身。数据已有成熟的服务性交易和集市式交易方式。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具备自身增值能力的数据资产可通过证券化在交易所交易。这需要从金融专业角度探索。“入表”毫无疑问是这类资产的前提,而上架交易则使这类资产具备作为质押物的基本条件。“入表”是登台的门票,而能“上架”交易,则是数据资产成为合格抵押品的通行证。
最后,需探索可交易数据资产的权属实现方式。这里的“权属”不是目前一般在讨论的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等。比如,个人行为数据,是属于个人的,但个人并不采集和保存自己的行为数据,甚至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数据。采集者采集了个人的行为数据,加入了采集者的劳动成本,也应该有所有权、拥有权或使用权和处置权等。
这里的“权属”是从商业交易角度讲的单一的、完整的、可转移的交易品的所有权或权益。单一的,是指一个数据产品的所有权、使用权或权益不被不同所有人分别持有或授权。完整的,是指一个数据产品所规定的权益是完整的。可转移的,是指数据产品一旦完成交易,其权属完全转移到购买方,出售方不再拥有该数据产品的任何权属。要让数据资产变成一个完整的、可以整体转让的“商品”。这是数据资产可以证券化的基础,也只有这样的数据资产才可以作为债务融资的抵押品。
···
数据资产入表不仅涉及会计核算的技术问题,更关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解决这些问题,无疑是一场智力与创新的马拉松。但只有跑过这些坎,才能真正释放数据的价值,让数据这个“新经济的氧气”为我们的经济社会注入更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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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瑟瑟 |责任编辑:瑟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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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俊虎 潘潘
来源:公众号“哈佛商业评论 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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