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组织在十大行业领域常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哪些?

文摘   2024-11-13 12:21   黑龙江  

01

Q: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主体是谁?

A: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负责人

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02

Q: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遇有哪些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先行出售、变现或者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扣押、冻结机关保管,并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

A:易损毁、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权利人申请,出售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

03

Q:《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对保护刑满释放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如何规定的?

A:有组织犯罪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帮教等必要措施,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04

Q:《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配合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有何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A:为查明犯罪组织的组织结构及其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的地位、作用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为查明犯罪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为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协助追缴、没收尚未掌握的赃款赃物的;其他为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情形。

05

Q:对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予以惩戒?

A: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处分。

06

Q:《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对国家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作为有何约束性规定?

A:有关国家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定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反有组织犯罪调查取证,或者在其他工作中滥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有关措施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7

Q: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需要遵守有关保密的规定有哪些?

A: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8

Q:黑恶势力组织在十大行业领域常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哪些?

A: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09

Q: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如何进一步巩固深化行业治理的效果?

A:进一步加强行业治理,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信息网络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对存在问题及举报线索严格核查、精准打击,对监察机关和公检法机关发放的“三书一函”及时处理并书面反馈。


供稿:执法稽查局 王宏涛


编辑:主体中心 燕爽
监制:新闻宣传专班 朱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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