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冒领者归还彩票奖金及利息,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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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冒领者归还全部彩票奖金并支付利息,如其仍执意不履行,法院将申请强制执行。”这一事件提供了判定彩票奖金归属纠纷的警示实例。
2024年7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冒领者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的姚某购买彩票喜中1001万大奖,却遭人冒领,随后陷入持续近5年的诉讼拉锯战......
案件蹊跷:
送水工微信购彩票中大奖
却被彩票店店主表哥冒领
2019年7月17日,平时干送水工的姚某闲来无事在朋友家下棋,下午5时许通过微信支付,在“好友”彩票店老板王某处,以20元购买了两张体彩超级大乐透彩票共10注号码。王某将两张彩票拍照后,通过微信发给了姚某确认。
当晚彩票开奖,其中一张彩票中奖,一组号码中奖1万元,另一组号码中奖1000万元。姚某随即前往彩票店准备取实体彩票择日兑奖。可彩票店老板王某告知,中奖的彩票下午1时出票,是别人的,因自己失误把照片错发给了他。因彩票归属问题,双方产生争议。
▲彩票店老板王先生将两张彩票拍照后,通过微信发给了姚先生确认。
▲两张彩票其中一张中奖,一组号码中奖1万元,另一组号码中奖1000万元
该案件大致经过如下:
西安购彩者姚某(化名)微信转账委托投注站代买彩票,收到店主微信发回彩票照片。开奖日,当地开出两注千万奖金,姚某发现照片上的彩票中了1001万,于是到店取票,结果被店主告知当时照片发错,中奖彩票另有主人——是当地一名购彩者包揽了1800万及1001万奖金。经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店主承认工作失误,赔偿15万精神损失费。
但通过后续领奖报道,姚某发现当地一人只领走了1800万奖金,1001万奖金则是其他人领走,店主说辞前后矛盾。便委托律师起诉彩票店老板,讨要千万大奖。
关于此,店主王某再解释,当日下午5时姚先生微信发来红包,注明“机选大乐透10”,是自己在发送彩票照片时误将下午高某购买的彩票发给了姚某。这张彩票原本是当天下午1时,另一购彩者(1800万元奖金得主)自选号码的彩票。因第一次出票失误,又重新出票,最后将这张多出的彩票转卖给了高某,谁知高某离开时将彩票、香烟等物品一并遗忘在王先生店内。当晚8时,王先生将彩票送还。同年9月5日兑奖。
法院材料显示,王某向姚先生发送照片时,遮盖了中奖彩票的出票时间。日后,这成为双方争议焦点之一。而经后续查明,1001万大奖的领奖人高某竟是彩票站主表哥。
▲体彩中心为该投注站颁发喜中2800万的牌匾
5年维权:
先打官司对彩票确权
又打官司追要千万大奖
自2019年9月,姚某和他的代理律师喻胜修踏上了追讨彩票的维权路。
“由于彩票不记名不挂失,大奖已经被冒领,只能通过法律确认对方去兑奖的那张彩票的所有权归姚先生。”代理律师表示。
2020年姚某提交诉状,要求撤销与店主签订的补偿协议。后续,在对购买时间、微信纪录等一系列证据进行庭审调查后,法院确认体彩大乐透19082期,彩票号110610-177960-065449-965002-739658五注彩票的所有者为原告姚XX。最终在2021年10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这张中奖彩票归姚某所有。
确认了彩票归属权,追回被冒领的千万大奖就有了强有力的依据。
2022年4月8日,鄠邑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姚某将店主王某夫妇、高某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高某返还801万元奖金(税后)及利息,总计约882万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彩票店经营者王某夫妇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连带给付责任。
2024年3月15日,鄠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彩票中奖奖金,归姚某所有。
然而,高某在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领取税后奖金801万元,其长期占有巨额奖金,并拒绝向实际中奖人返还的行为,对姚先生构成侵权。而王某夫妇将姚先生购买的彩票拒绝交付,擅自交给高某兑奖,王某夫妇行为与高某兑奖之行为共同导致姚先生无法获得中奖奖金,故王某夫妇应对高某返还姚先生之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涉案彩票系不记名彩票,持票者兑奖,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见票兑奖符合彩票发行和销售规则。姚某要求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但未能提交充分必要证据证明其主张,故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依法判决,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姚先生彩票奖金801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01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25%,自2019年9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同时判令,王某夫妇对给付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终审判决:
彩票店不诚信
冒领者不当得利
面对一审判决,需返还姚某彩票奖金801万元及利息。高某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未提交新的证据。
终审法院认为,姚先生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票款,彩票代销机构收款后将等额彩票投注号码拍照发给姚先生,案涉彩票应视为已经完成交付。
彩票店店主明知该彩票已出售,还将案涉彩票交给其表兄弟高某,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姚某的合法权益。
高某持有该彩票后在体彩中心领取税后奖金801万元,并长期占有拒绝返还。高某的上述行为亦侵犯了姚某的合法权益。
2024年7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高某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代理律师表示,终审判决,千万彩票案尘埃落定。目前,法院依法已经将对方财产进行保全,下一步如对方仍执意不履行法院判决,将申请强制执行。
友情提示:
树立防范意识
重视彩票规范
根据我国《彩票管理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次日起 60 个自然日内兑奖。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因此,判断奖金归属,就是以彩票实体店售出的中奖彩票的原票为准,有限期内,凡持票者有权领取奖金。
经财政部、民政部等多部门规定,目前国内彩票一般以实体门店方式进行销售。但受距离、时间等因素影响,许多购彩者还是会以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与彩票销售者沟通委托代买,以满足便捷需求。但该行为多数缺少正式规范的协议,这使得仍有矛盾产生。此案期间,彩店主明确表示通过微信转账购买彩票,是自己投注站的日常经营模式之一。这也成为论证购彩者微信购彩有效性与相关记录具备法律效力的关键。如何疏通这一矛盾仍是亟待厘清的事情......
针对类似纠纷,不少彩票店主等业内人士表示,“信任来之不易,售彩始终会把诚信放在首位。同时,例如施行”购彩实名制“等言论也被多次提起。毕竟大奖面前,仅凭自觉,恐怕并不现实。
在此友情提醒,购彩者养成良好购彩习惯,一旦产生奖金等纠纷极易牵扯巨大成本,如有委托行为,注意留存微信纪录等凭证;同时也警示着相关彩票从业者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环境。
1001万大奖彩票纠纷案时间轴
2019年7月17日
西安市鄠邑区中国体彩6101005470投注站中出两注超级大乐透一等奖: 一注1801万元,一注未追加1001万元,合计2802万元。
7月24日,1801万元的大奖被一位自称王先生的中奖者从陕西体彩管理中心领走,而另外一张1001万元大奖票的归属则产生了争议。
而开奖当晚,已支付票款的姚某发现店主王某发给自己的彩票中有一注中了一等奖1001万元,于是到店里取彩票,结果被王某告知彩票照片发错了,称是一个人包揽了1800万元及1001万元大奖。
2019年7月18日
姚某和王某经过争议、协商后签订协议,店主王某补偿姚某15万元精神损失费。但随着领奖消息公布后,姚某得知领走1800万元奖金的人没有包揽两个大奖,感觉自己被骗,便委托律师起诉彩票店主,讨要1001万元大奖。
2019年9月4日
鄠邑区法院受理此案。
2019年9月5日
店主王某表哥高某某持中奖彩票从陕西省体彩管理中心领走1001万元大奖。
2020年1月9日上午9时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除彩票店老板和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外,1001万元彩票领奖者高某某被法院列为第三人,他是彩票店老板王某的表哥。该案未当庭宣判。
2020年6月23日
姚某提交诉状,要求撤销与店主签订的补偿协议。
2020年11月5日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21年1月11日
鄠邑区人民法院向原告、被告(店主)送达《民事判决书》,裁定双方补偿协议无效。
而后被告提起上诉
2021年10月28日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请求
2022年9月30日
彩票持有者高某,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案,遭法院驳回。
随后高某又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案
2023年2月22日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支持高某监督申请。
2024年3月15日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彩票中奖奖金,归姚某所有。被告方,高某归还奖金及利息。王某方对给付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提起上诉。
2024年7月30日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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