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旗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关于切实履行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职责的工作提示》要求。12月5日下午,乌拉特中旗教育局机关党委在教育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第二次全旗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集体谈话教育活动。 教育局局长助理康海星主持会议,局机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长、党员和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副书记和党务干部共计61人参加了谈话教育活动。
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史丽萍同志主要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制、加强廉洁自律和推进作风建设等和大家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做出了如下要求:一要各校园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首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管事就要管人,管人就要管思想。“一把手”决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谈心谈话的教育、预防和警示作用;二要监督重点领域,严格要求“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领导班子要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三要坚持不懈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决纠治四风等问题;四要紧盯项目建设、招生考试、教师招录、职称评审、招标采购、国家节假日等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局机关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教育干部、警醒干部、引导干部相统一,用好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片等宣传载体,充分发挥纪法教育综合作用;五要建立并不断完善食材采购、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清洗消毒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校长应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应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应承担管理责任,并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六要有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单位若存在弄虚作假、骗套财政专项资金的,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财政专项资金的,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超过审批的建设方案、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未按规定招标投标或者中标后非法转包、分包的,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康海星助理指出,这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集体谈心谈话既是一次廉政教育,也是一次从政提醒,既是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对大家的警世良言,更是对各位健康成长的殷切期望。希望局机关领导班子、各股室和各校园要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规范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推进全旗教育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发展。会后集中观看了廉政教育警示片《重任在肩—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大家表示,廉政谈话既是提醒也是关爱,要将以此次党风廉政谈话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真正把“一岗双责”的责任尽好,把各自的队伍带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出色的工作、良好的作风、清廉的形象,开创全旗教育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