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
双
说
法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夫妻就像一对在海洋中
携手航行的伙伴,
互相支持、互相陪伴。
但平静的大海总会起风,
当风浪来袭,
名为“家”的这艘小船
又该如何把稳方向舵呢?
今天,
双双要和大家分享
夫妻中常见的一个话题:
夫妻债务。
到底哪些债务需要夫妻一起偿还?
哪些又可以让一方独自负担呢?
背景介绍
夫 妻 债 务
双 双 说 法
双双说法
情况一
小美在借据上签字了……
双双说法
立借条字据时,小美在借条上“担保人”处签字,但小帅、小美二人后期并未及时还款。
Q
小美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A
需要承担!小美在借条“担保人”处签字的行为表明,其知晓小帅的借款事实,并同意受该债务拘束。而小美为该借款提供担保,说明其夫妻二人对于借款的发生及负担已然有了充分认识。夫妻双方以共债的共同意思表示共同签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故小美应当和小帅共同偿还该债务。
情况二
小美未签字但知情……
双双说法
立借条字据时,小美并未在现场,后小帅未还清借款便病故。据小美与小帅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小美已知晓借款事实,虽不知具体数额,但表示会想法偿还该债务。
Q
小美是否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A
应该承担!借据上只有借款方夫妻一人的签名,出借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应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借款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另一方对于借款知情,并作出欲还款的意思表示,即便其不知道借款的具体数额,此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情况三
小美不知借钱之事……
双双说法
在立借条时,小帅表示该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消费,并在借条上伪造了小美的签名,但小美对此事毫不知情,小帅也未在事后取得小美追认。后期小帅将该笔借款用于了个人大额消费,且未如期还款。
Q
小美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A
不需要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该案例中,小美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亦表示不知晓小帅借款事宜,故借款合同应视为小帅以个人名义与张三所签订。该借款合同所涉借款金额远超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张三不能提供该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证据证明,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文字:政治部(督察室) 马雅雯
编辑:夏天
一审:卿新
二审:李亚曦
三审:张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