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不能先让天然气公司恢复燃气供给呀?我们一家六口现在的生活非常不方便,眼看着又快入冬了,没有燃气可怎么办呀!而且,这前面欠的九千多元燃气费,也不是我欠的呀!
双双说法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8日,何某通过司法拍卖平台竞得被执行人郑某某所有的一套房屋,后于同年12月5日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但后续在办理案涉房屋燃气过户时,何某被天然气公司告知该房屋尚欠9千余元燃气费未交纳,在交纳完毕之前无法重新签订合同、变更户主,且若何某不及时交纳欠付款项,天然气公司将进行停气处理。
何某认为其仅应承担入住后实际使用的天然气费用,并愿意立刻交纳该部分费用,但天然气公司表示何某交纳的费用将先行抵扣欠付部分。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后天然气公司于2024年8月停止了燃气供应。何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天然气公司与其签订供用气合同并恢复燃气供给。后天然气公司反诉要求何某支付自2019年10月起至今欠付的燃气费,同时申请追加郑某某为本案第三人。
庭审过程中,何某多次表示其因天然气暂停供应致使生活多处不便,希望天然气公司能先恢复供气,但天然气公司并未同意。
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该案案件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但因本案系本反诉案件且需要追加当事人,短时间内无法审结;现又已临近冬季,长时间的停气必然对何某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且何某对房屋受让前欠付的燃气费并无过错,在受让后积极与天然气公司协商燃气费交纳、合同签订事宜,加之何某明确表示不论生效裁判最终认定如何,均愿意履行相应燃气费给付义务。综上,本案符合先予执行条件,承办法官遂根据何某申请,裁定天然气公司先予恢复燃气供给。天然气公司在收到裁定书当日即恢复了该房屋燃气供应。
双双说法
法官说法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为满足当事人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对方当事人提前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财物或者停止、实施某些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该制度的设立是针对特定案件的特殊情况,在适用时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为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带来障碍。本案涉及的燃气供给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具备必要性、紧急性,且何某有支付能力并愿意履行生效判决确立的支付义务,在本案中适用先予执行制度能够及时缓解当事人的生活难题,契合了保障民生的立法目的,亦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司法为民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件里往往藏着“大”民生。一直以来,双流法院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用实际行动聚焦民生痛点,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款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
第一百七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紧急,包括:
(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三)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四)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五)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处理。
文字:民二庭 李文里
编辑:夏天
一审:黎莎
二审:李亚曦
三审:张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