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董塘镇2024年10月申请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8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我镇现对2024年10月申请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仁化县董塘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24人)的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径向仁化县董塘镇人民政府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