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仁化一商家销售过期产品被处罚!

民生   2024-11-07 22:05   云南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仁化县扶溪镇黄永胜商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92440224MA4XPQ6R0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仁扶综执法处字〔2024〕第2号
违法事实 2024年9月27日,我镇执法人员到仁化县扶溪镇黄永胜商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食品“盐焗粉(复合调味粉)”2袋,标注生产日期“20220630”,保质期24个月,生产单位为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味椒盐”2瓶,标注生产日期“20221006”,保质期18个月,生产单位为东莞市伟丰食品有限公司;“百泉白凉粉”3盒,标注生产日期“20220601”,保质期两年,生产单位为江门市新会区大泽百泉食品厂;“素虾尾(香辣味)”3包,标注生产日期“20230801”,保质期12个月,生产单位为株洲市锦泓食品有限公司。上述四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且仍在货架上销售,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同时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上述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盐焗粉(复合调味粉)”、“味椒盐”、“百泉白凉粉”、“素虾尾(香辣味)”合格证明文件。

处罚内容: 没收2袋标注生产日期“20220630”的“盐焗粉(复合调味粉)”、2瓶标注生产日期“20221006”的“味椒盐”、3盒标注生产日期“20220601”的“百泉白凉粉”、3包标注生产日期“20230801”的“素虾尾(香辣味)”;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017


来源:仁化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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