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小律说:
国浩律师事务所 | 来源
邹菁、汪美娟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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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已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公司法》整个修法历时两年,围绕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治理、董监高责任、分红减资、股权转让、股东权利等内容进行了系列修订,涉及多项实质性修改,将对现有公司法律体系及私募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法》的修订也引起了私募行业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特别是该等修订对于私募管理公司设立、治理架构、从业人员相关责任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将从市场上主要以公司作为组织形式的私募管理公司,即私募管理公司的角度出发,围绕新《公司法》对私募基金行业的影响展开深入剖析。
(一) 董事会职权范围灵活优化
首次定义董监高的勤勉义务,私募管理公司及其董监高均应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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