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媒学院消防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教育   2024-10-31 20:30   江苏  


南京传媒学院消防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我校拟对消防改造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京传媒学院消防改造施工项目。


(二)项目地点: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南京传媒学院内)。


(三)项目内容:改造面积约453㎡,局部改造,按图及清单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机械排烟系统),需配合消防验收。


(四)项目工期:约30天。


(五)付款方式:


1.第一阶段:消防改造施工主材进场,招标单位验收符合要求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单体建筑合同价的20%作为进度款。


2.第二阶段:消防改造施工完成,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至单体建筑合同价的75%。


3.第三阶段:通过消防验收、审计结算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至单体建筑结算价的95%。


4.第四阶段:剩余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验收通过贰年后,付清余款(不计息)。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10:30。


2.报名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


3.报名费用:人民币贰佰圆整(¥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前汇款至校方账户,汇款以公对公形式,请注明“消防改造+公司名称”,汇款单位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相符,投标单位于报名当天携带报名费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6)开具收据后报名。


4.资格预审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有效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认证证书。


(4)本次投标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必须为公司缴纳社保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6)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7)提供叁份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2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额的消防改造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二)现场勘查与答疑


1.勘查时间:2024年11月8日10:40。


2.集合地点:行政楼一楼大厅。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统一现场勘察、答疑并领取相关资料,否则视为废标。


(三)标书送达


1.送达时间:2024年11月14日9:30-11:00,逾期送达将拒收。


2.送达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由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


三、投标及评标要求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六份:纸质版正本一份,纸质版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缴纳,汇款时备注“消防保证金+公司名称”,递交标书时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至南京传媒学院财务处(行政楼116)开具收据,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投标方中标,中标单位需缴纳施工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元),其中3000元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施工保证金,剩余17000元由中标单位另行缴纳。


3.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四、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图纸、清单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变更价款。


五、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七、联系方式


1.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025-86179307


2.投标现场查看、相关工程咨询:025-86179119


3.账户信息


户名:南京传媒学院


开户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号:63130181940000290


纳税识别号:52320000MJ5525411Y


八、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投诉电话:025—86179666。


纪检监察邮箱:jiancha@cucn.edu.cn。


南京传媒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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