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我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国家、企业乃至个人都日益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自本期开始,“保密观”推出“商业秘密小课堂”专栏,围绕企业运营中关注的商业秘密保护重点环节,解析典型案例、追踪业界动态、普及专业知识,帮助企业和员工提升保密防范能力、维护合法权益。
从经济学角度看,商业秘密是一种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资产。商业秘密的价值主要在于其保密性和秘密性,一旦泄露,轻则导致企业丧失竞争优势,重则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甚至还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200人跳槽引发的侵权大案
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吉某集团与威某汽车商业秘密纠纷案二审判决结果:威某汽车等4家公司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吉某集团的涉案技术秘密,不得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已申请的涉案12件实用新型专利,并连带赔偿吉某集团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计6.4亿元。时间回溯到2012年。吉某集团董事兼副总裁沈某离职后创立了威某汽车,他在2016年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威某汽车200多名核心员工都是他以前的同事,这些人具有运营、技术、财务管控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帮助威某汽车少走许多弯路,这也是威某汽车快速崛起的原因之一。
从判决书披露的案情看,吉某集团在信息管理方面采取了谨慎应对措施。2018年3月,吉某集团的信息安全部门在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下属企业成都高某公司有多名离职员工交还的工作电脑硬盘被钝器损毁,后经技术恢复发现,部分电脑中有这些离职员工2年前就为威某汽车工作的文件。经调查,吉某集团还发现:集团副总裁兼成都高某公司总经理侯某某离职到威某汽车工作时,未按规定交还为其配备的存有大量技术数据的工作电脑;2017年3月至6月,威某汽车及其下属公司以成都高某公司1年内离职的部分员工作为发明人申请了大量专利,专利文件使用了吉某集团的技术秘密;威某汽车量产的某型号电动汽车部分底盘零部件,与吉某集团研发设计的底盘零部件完全一致。在查明基本事实后,吉某集团于2018年12月联合下属公司,以侵犯其技术秘密为由,将威某汽车等4家公司告上法庭。案件终审落槌,但其暴露出的企业普遍存在的商业秘密管理困境,以及侵权破坏的巨大力量,引人深思。结合本案,梳理企业商业秘密的泄露风险,主要源于以下5个方面:一是在职员工故意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因经济利益、物质诱惑等因素,故意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知悉、掌握的商业秘密。二是在职员工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员工疏忽大意、过失操作,如误发邮件、错误上传文件,或因不慎点击恶意链接、下载病毒软件等,导致商业秘密泄露。三是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员工离职时,擅自复制或带走原单位的商业秘密,为日后自主创业或跳槽到新单位创造条件、谋取经济利益。
四是业务合作方泄露商业秘密。企业在合作研发、委托加工、咨询服务、融资并购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向对方披露商业秘密信息,对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商业秘密泄露。五是外部人员窃取商业秘密。企业的竞争对手或商业间谍,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窃听、窃照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从司法实践来看,第一、第三类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呈高发态势。企业员工成为商业秘密泄露的主要风险源,因此,商业秘密保护应重在“防内”,企业的规范管理和主动防护至关重要。
企业对策建议
建立科学、系统、制度化的商业秘密管理体系,不仅有利于企业充分保护信息资产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更有利于整合利用、高效转化信息资产价值,提高市场竞争力。
顶层设计、全程管理。商业秘密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企业有必要对商业秘密信息资产进行总体性、系统性谋划管理,企业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更要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通过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与法律事务、内部控制等协同运作的管理机制。同时,将商业秘密保护要求嵌入企业管理全流程,保证商业秘密信息保密与利用全过程的可回溯、可追责。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战略方向,制定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各流程、各环节管理规定,明确企业高管、商业秘密保护机构以及各职能部门、岗位的保密责任。突出重点、防范风险。企业可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风险管理,分析评估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并采取适当保密措施降低风险,实行突出重点、分级管理:对于价值大、泄密风险高的商业秘密进行重点防护,对于一般商业秘密采取普通防护措施。合理投入、控制成本。建议企业综合考虑商业秘密的价值效用、泄密风险来源途径、他人获得的难易程度、保密的成本代价等因素,因时制宜、自主决定采取保密措施的种类和保密等级,力争保密投入的合理性和适当性。
本期编辑:王 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