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法院判决一名男子有权多工作

文摘   2024-12-16 11:01   河北  

赫尔辛基日报报道,赫尔辛基上诉法院裁定,允许一名男子秘密地做“过多”的工作。

芬兰这位1980年出生的男子过着双重的生活有一年多,直到他离开了那家私营公司。在雇佣关系结束前两周,这家私营公司才惊讶地发现这名男子的名字也在交通局(Traficom)的工资名单上。在发送给交通局的电子邮件中,该公司的代表怀疑这名男子在两边报备的工作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

接到私营公司的信息后,交通局启动了纪律审查程序,并于2023年8月对该男子做出了停职待查的决定。随后,该男子针对交通局的停职和书面警告的处分提出了行政投诉。

去年10月份,赫尔辛基行政法院决定维持交通局的书面警告和停职的决定。

这位公务员称,他在交通局和私营公司的工作在时间上并不重叠。据他自己宣称,他只在晚上和周末处理私营公司的工作。据代表该男子发言的工会主席表示,尽管该男子有两份全职工作,但他在交通局的工作表现优于平均水平。

赫尔辛基地方法院早些时候裁定,该男子向交通局隐瞒了自己的另一份全职工作,并向雇主提供了误导性信息。因此,地方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这名男子30天的罚款,按其收入折算为960欧元。该男子不服判决,向上诉法院提出了上诉。

上诉法院裁定,这名男子的兼职工作并没有影响到他在交通局的工作表现。而且无可争议的是,该男子并没有利用公务工作时间来从事兼职工作。因此,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位公务员之前收到的罚款判决。

根据上诉法院的说法,该男子没有在他的兼职报告中说明另一份工作是全职工作的做法属于小过错。这名男子显然是想核实一下这份兼职工作的报告应该如何撰写。如果该男子想在正式的公务工作时间内从事兼职工作,他应该申请兼职工作许可证。当时仅仅递交兼职报告是不够的。

原文链接:  https://www.hs.fi/helsinki/art-2000010897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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