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诈骗彩礼登记结婚撤销难题,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威宁自治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签订《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分别明确了自治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民政局在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婚姻登记案件中的各自职责、线索移送、办案流程、争议化解、信息共享、联席机制等内容。同时结合司法实务和行政监管中法律适用的难点、堵点,对冒名顶替的方式细化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借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虚构身份信息的和其他冒名顶替的四种情形予以明确;为达到其他非法目的登记结婚的,故意隐瞒离婚事实补领结婚登记的和其他弄虚作假的八种情形予以明确,统一了司法理念认识,消除了法律适用分歧,有力促进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系民心。下一步,威宁自治县检察院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深入落实机制内容,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共护民生发展,共促法治进步。
来 源丨威宁检察
编 辑丨刘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