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有人问我,你们不是律师事务所么?怎么我看你们事务所名称后缀上挂着“LLC”,难道你们是公司?
是的,LLC确实是一家公司。但是这家公司是有资质、有监管的提供律师服务的律师事务公司。为了便于客户理解,我们对外还是称为律师事务所。
新加坡的LLC是law corporation的简称,中文翻译为做律师事务公司。而国内更常见到的是美国的LLC,这是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的简称,中文翻译为有限责任单位。前者是新加坡的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公司组织形式。后者是美国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类公司组织形式,这个事情说起来比较复杂,美国不同的州规定还不一样。
总之新加坡的LLC不是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而特指律师事务公司。
新加坡法律并没有限制新加坡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新加坡有几百家律师事务所,各式各样的组织形式都有。有独资企业的(类似于国内的一人公司),有合伙制的,有有限合伙制的,有有限责任合伙制的(就是没有无限合伙人的合伙制,人人都是有限合伙人),也有律师事务公司的。不同的组织类型有不同的管理和税收上的优势和劣势。各家律师事务所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组织形式,也可以在需要时随时变更自己的组织形式。
但是不管用的那种组织形式,每一家律师事务所都需要拿到律政部法律服务管理局颁发的执照,才能在执照许可的范围内合法营业,否则统统属于非法执业的犯罪行为,负责人要坐牢的。
新加坡绝对不会出现国内那种不受司法局管辖的“法律服务公司”的情况。
在新加坡,所有持牌的律师和律所都可以通过律政部官网进行查询验证,验证的结果就是最权威的且实时有效,欢迎潜在客户自行查验。
因此,除非一些招投标必须要求,否则我们通常不向客户提供律所营业执照或律所执业许可,或者律师的律师执业资质(我们这里没有律师执业证这个红本本,律师每年4月1日经过申请批准可以一张有效期到下一年3月31日的“执业证”,其实就是一张最高法院签发的纸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