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也敢骗炮?坐牢没商量

文摘   2024-09-01 08:00   新加坡  

写在前面的话

敬告某人:不要让我知道你是谁。

受害人在新加坡,法律会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名誉,法庭会根据情况签发包括保密令,禁止披露令,封卷令,匿名令等,防止案件以外的人知晓受害人的身份。你应该尽快向警方报案,或者向律师咨询。

正文

众所周知,如果不涉及经济利益的,在中国骗炮本身既算不上强奸,也算不上诈骗。

但是新加坡的法律完全不一样。

先看一下新加坡《刑法典》第415条关于“诈骗罪”的定义:

Cheating 诈骗罪

415.  Whoever, by deceiving any person, whether or not such deception was the sole or main inducement, fraudulently or dishonestly induces the person so deceived to deliver or cause the delivery of any property to any person, or to consent that any person shall retain any property, or intentionally induces the person so deceived to do or omit to do anything which he would not do or omit to do if he were not so deceived, and which act or omission causes or is likely to cause damage or harm to any person in body, mind, reputation or property, is said to “cheat”.

任何人通过欺骗他人,无论该欺骗是否是唯一或主要诱因,以欺诈或不诚实的方式诱使被欺骗者将任何财产交付或导致交付给任何人,或同意任何人保留任何财产,或故意诱使被欺骗者做出或不做出若未被欺骗就不会做出或不做出的行为,而该行为或不作为造成或可能造成任何人在身体、精神、名誉或财产上的损害或伤害,则称为"诈骗"。

长话短说,新加坡的诈骗罪包括采取欺骗的手段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措施在《刑法典》第417条:

Punishment for cheating 诈骗罪的惩罚措施

417.  Whoever cheats shall be punished with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which may extend to 3 years, or with fine, or with both.

任何实施诈骗的人,应处以最高可达3年的监禁,或罚金,或两者并处。

看起来似乎不是很严重的样子?

再告诉你一些关于新加坡刑法的小知识:

  1.  新加坡刑法里面没有“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概念,而是主张“一事一判”。意思就是说,如果有一个人骗炮,骗了四名女性,每人5次,那么对不起,法官会按照你犯20项诈骗罪进行判决。

  2. 新加坡的监禁刑有“同时执行”和“顺序执行”两种方式。但是法律规定,凡是定罪3项或以上的,至少有两项罪行对应的罪行需要顺序执行。例如一个人被判犯了三项罪名,每项罪名需要坐两年的牢,那么这个人在牢里至少需要呆4年。

  3. 骗炮在新加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诈骗行为,几乎是按照最高刑期定格判。


此处祭出新加坡高等法庭普审部判决的《Wong Tian Jun De Beers 诉 公诉人》上诉案,案件报道索引[2022] 4 SLR 805; [2021] SGHC 273。本案中,嫌疑人冒称自己是某虚构金主爸爸的代理,负责筛选年轻女孩供其包养,以此引诱这些女孩提供裸照,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至少有11名女孩成为受害者。

在一审中,嫌疑人被控至少7项欺诈罪,因为认罪认罚,获得一审法官从轻处罚,判处每项罪名8-10个月的监禁,同时数罪并罚判决罪名的刑期顺序执行,最后合计判处3年6个月监禁。

嫌疑人以刑罚过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二审由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亲自听审。

梅达顺首席大法官认为:

  1. 此类以欺骗的手段骗取发生插入性行为的属于严重损害他人人格,情节高度恶劣,标准刑期应当设为每项罪名27-37个月。

  2. 对于不同的受害者所犯下的罪行互相独立,原则上每一项都应该顺序执行,因此原则上嫌疑人应当至少有9项罪名所处刑期顺序执行。

  3. 但是考虑到如果真的顺序执行9项罪名会使总刑期长达21年,这显然不符合“刑罚与罪行成比例”原则,因此将总刑期9年5个月,方为恰当。

  4. 在无可辩驳的铁证面前,嫌疑人即使选择认罪也并不当然可以减轻其犯罪性质或者表示其有悔意,因此不能成为减轻处罚的理由。


因此,二审在检方未抗诉的情况下,将一审判决的3年6个月监禁加重为9年5个月。

总之一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骗炮在新加坡基本上等于2年半到3年监禁x受害者人数+社会性死亡+大概率递解出境遣送回国。

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法解新语
新加坡律师讲新加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