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善寻“种子案件”孵化精品案例

政务   2024-10-15 19:36   云南  

近日

《检察日报》

2024年10月11日6版

对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善寻“种子案件”孵化精品案例》

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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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建立四项案例培育机制,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打造队伍、提升素能、凝聚合力,做实高质效检察履职“大文章”。今年以来,该院1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3个案例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留心积累齐心育苗。区人民检察院全力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队伍建设与业务提升的相互促进,实现育人与育案的双向奔赴、双向输出。建立典型案例编写人才培养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微评选”“微评议”“微展示”三微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案例意识和钻研精神;大力开展“案例辩论赛”等活动,持续培养干警的逻辑思维能力、释法说理水平、文书撰写等能力。基层检察院案件数量多,为引导和鼓励基层检察院总结提炼有代表性、指导性、典型性或新类型的案件,区人民检察院将有潜力的“种子案件”建立详细台账。截至目前,以监督制约、枫桥经验、益心为公为主题的10余件“种子案件”已分类入库。2023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案件管理、控告申诉、公益诉讼检察等多条线业务竞赛中均获得佳绩。以专业人才培养为支撑,今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控告申诉、公益诉讼检察条线均有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精心孵化力呈精品。区人民检察院坚决打破部门间的壁垒,全面推行一体融合履职模式。业务部门规范办理并精心打磨,案件管理部门密切关注“种子案件”的全程进展,在全市率先成立典型案例编研工作办公室,汇聚办案能手、写作好手和推广高手组成专班,形成“办好案+易提炼+精加工”的良性循环模式,不断孵化出精品案件。从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发力,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不小为”,既依法办准办好具体案件,又抓实持续监督和跟踪问效,通过提高案件精细化水平,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从个案办理中总结提炼形成“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推动“醉酒危险驾驶一站式办案中心”等多项全省、全市首创工作举措,助力类案办理、类案监督效能提升。朱某涉嫌盗窃不批捕复议复核案入选最高检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充分发挥案例的司法价值。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可有效指导检察办案实践,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应用。对内要求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全面检索相关案例,并在审查报告中作出说明,结合检索到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关联案例,强化论证说理,做到“类案同处”。对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被监督机关提升执法司法理念,强化典型案例在社会治理中的推动作用,促进案例成果转化,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如指导性案例朱某涉嫌盗窃不批捕复议复核案发布后,已推动形成全市层面在多次盗窃方面的基本认定标准和处理上的共识。

来源 | 《检察日报》  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 胡韦弦

编审 | 孙啸武  崔志超

终审 | 卢婵  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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