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起诉离婚
法院用心调解结案
日前,两位七旬老人来到南安法院官桥法庭闹起了离婚,双方却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选择和平“分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一起往下看……
案情回顾
73岁的洪大爷(化名)和72岁的梁大妈(化名)经人介绍于2009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系再婚。今年6月,双方因琐事产生争吵,并发生身体冲突。由于多次争吵、打架,两人一齐来到官桥法庭诉求离婚。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本案的处理关系到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需耐心倾听两位老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如果不及时解开双方的心结,对双方家庭均可能产生影响。
承办法官先从夫妻感情、子女感受、家庭经营、法律法规等多方面释法说理,耐心疏导,平复老人的情绪。
其中一老人离婚意愿比较强烈,表示心理生理均遭受巨大伤害,两人无法继续生活。而双方又因经济补助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和尊重双方婚姻意愿的原则,法官找准两个老人生活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为突破口,融法于情,柔性化解,并邀请当事人亲属参与调解,双方最终消除对立与抵触情绪并达成调解协议 ,和平“分手”,并当场付清经济补助。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释法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家事审判案件不仅仅要合理处理双方矛盾纠纷,更应融情于法、温情司法,用真诚打开群众心结,在解决实际矛盾的同时做到案结事了,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下一步,南安法院将持续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延伸适老、助老、护老司法服务,积极回应老年群体的司法需求,为广大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官桥法庭
文字:杨聪灵
编辑:黄宏斌
一审:王琳 二审:黄景山 三审:黄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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