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沈政发〔202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现将《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要求部署,完成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任务,做好2025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如下分工方案。一、全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1.坚持面向东北亚、聚焦国际化,编制实施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行动纲要及年度计划,围绕建设东北亚开放合作新高地、国际化现代综合枢纽、国家先进制造中心、国际性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化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深入实施优化重大开放合作平台、拓展“一带一路”开放合作领域、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等23个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2.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深入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不断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3.持续打造“约沈阳、悦消费”品牌,积极发展服务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推动中街等重点商业街区改造升级,拓展直播电商、国货“潮品”等消费空间,全年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10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沈河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5.大力发展冰雪经济,精心打造高品质冰雪旅游场景。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6.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规划建设浑南、苏家屯等银发经济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房产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医保局、数据局、残联等有关部门,浑南区、苏家屯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7.大力发展首发经济,积极引进首店、首展、首秀、首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8.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办好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2.推进文体旅深度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四季游” “跟着赛事去旅游”等文旅活动。13.办好沈阳马拉松、赛艇公开赛、CBA等精品赛事。14.持续扩大浑河外滩、八经咖啡小巷、云端草原等新文旅场景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浑南区、和平区、沈北新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15.用好过境免签政策,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办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6.牢牢扭住项目建设“生命线”,深入实施“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聚焦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领域,全年谋划项目总投资5.5万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17.深入落实市领导包保、“四比四看”等推进机制,推动桃仙国际机场二跑道等项目尽早开工、“十五冬”场馆等项目加速建设、汉京半导体等项目竣工投产,全年开复工重点项目3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18.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平台招商,新落地项目1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19.深化京沈对口合作,新签约合作项目达到65个。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20.聚焦产业、教育、卫生等领域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21.健全沈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机制,深入实施规划共绘等“七大工程”,全力打造轨道交通圈、产业协作圈、就业通勤圈、统一市场圈、品质生活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营商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文化旅游广电局、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沈阳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23.围绕十大重点产业集群和21条重点产业链,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推动头部企业配套园、特色工业园满园扩园,力争重点产业集群总规模达到1.1万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24.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进15项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30个产业基础再造项目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25.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信息技术、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26.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300个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培育150个智能升级项目,力争先进级智能工厂达到15个以上,数字化改造中小企业累计达到700家,新培育绿色制造示范30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27.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着力建设18个数字经济产业园。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29.不断扩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规模,积极培育国家“数字领航企业”。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30.聚焦“军民燃+低空经济”,优化航空产业“双核一基地”格局,着力建设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打造国际一流飞机结构件研发生产基地,更好融入和服务国产大飞机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31.完善工业母机协同创新网络,积极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32.持续壮大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建设“北方芯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33.深化北斗规模应用试点,打造辽宁北斗产业园、航天星谷产业园、沈阳国际软件园等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平区、皇姑区、浑南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36.聚焦“现有优势产业未来化”和“前沿颠覆技术产业化”,构建“4+8”梯度培育发展体系,在人形机器人、新型储能等领域抢滩布局,加快微控飞轮储能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37.深度参与“人工智能+”行动,高质量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38.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39.坚持立德树人,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40.扎实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不断提升学生“三个健康”水平。41.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3000个,培育新优质学校25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42.推动中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100%达标,新增一批新兴专业、紧缺专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43.支持驻沈高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44.优化“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团”科创空间,推动浑南科技城“一谷七园”建设,促进科创组团提质增效,累计打造科创街区7个以上、科创园区1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45.建设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支持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00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4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47.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积极引育高水平科技领军企业,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力争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3万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48.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累计攻克技术问题300项以上。49.构建以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加快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力争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50.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东北中心落地运营。51.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办好东北亚人才交流大会、“博士沈阳行”等活动,精准引进高层次、高精尖人才,引育高层次人才600人。53.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为广大青年搭建更好的舞台、提供更多的机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房产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54.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设立“沈阳工匠日”,努力建设一流产业工人队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四、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加快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55.深入实施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建设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新建24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56.推动提升“12345”热线诉求办理提质增效,持续擦亮“找茬”“听劝”品牌。57.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58.扎实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59.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60.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攻坚“四个结构”改革,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4300亿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61.推进央地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新签约央地合作项目30个、新增央企子公司20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65.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积极推动企业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市数据局、营商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66.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大力发展“耐心资本”“大胆资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68.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市级赋权事项清单,完善“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推动开发区聚焦主责、壮大主业,不断实现晋位升级。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69.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档案局,市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妇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74.积极培育“班列+”新业态,不断扩大国际公路运输卡车航班(TIR卡航)进出口规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76.实施跨境电商“优存扩增”行动,推动业务规模突破900万单。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沈阳海关、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77.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三年行动,主动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政务、金融等领域形成制度创新成果4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78.壮大综合保税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业态规模,引进“保税+”项目50个以上。79.加快中德、中日、中韩、中俄等产业园区建设,引进一批高品质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80.深入落实外贸“双量增长”计划,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新增外贸主体300家,进出口总额增长5%。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81.持续打造“国际沈”升级版,推动国际社区、学校、医院以及友好公园、友城馆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和平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85.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加快推动“一河三湾”等35个核心发展板块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于洪区、大东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95.确保地铁1号线东延线开通运营、3号线东段实现洞通轨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国动办等有关部门,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区、县(市)政府100.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103.深入实施“文化+”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文化数字化,不断培育壮大创意设计、数字动漫等文创产业。104.强化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办好沈阳艺术季、玫瑰音乐节等系列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05.高质量办好中国(沈阳)喜剧电影周、沈阳旗袍文化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06.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十大行动”,实施“三站一场”及高铁、高速沿线环境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城市洁化、序化、绿化、亮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房产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07.努力解决停车难问题,新扩容停车泊位2万个。责任单位:市国动办、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109.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度和便利度。110.建设高标准农田70万亩以上,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300万亩以上,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保持810万亩以上,确保正常年景粮食产量稳定在80亿斤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111.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112.深入实施农业优势产业链提升行动,壮大设施蔬菜等国家级产业集群,做强法库葡萄等省级特色优势区,提升“沈阳臻品”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113.实施食品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推进蓝莓超级工厂等60个项目开工建设,推动辽中东北牛都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114.加快建设9条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强化稻梦空间领军作用,着力打造“稻田画之乡”。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115.加快推进于洪区、辽中区、康平县等地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于洪区、辽中区、康平县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117.深入推进“三美”建设,提升20个和美田园品质,建成5000户五星庭院、100个省级美丽宜居村。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118.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实施“4区18园”产业核心承载区提质扩面工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119.完善“1+1对1”对口帮扶机制,加快沈阳生物化工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具有沈阳特色的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和农业小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八、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沈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122.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零碳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125.持续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加快建设“储能之都”“北方氢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126.协同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治理,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27.强化蒲河、养息牧河等流域重点断面达标攻坚,启动14条河流美丽河湖创建。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28.严格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高水平建设“无废城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辽中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131.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开展废弃矿山复绿三年行动。132.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加大野生动物等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134.深入推进“三北”工程六期建设,实施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16万亩,坚决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135.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36.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37.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138.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4.8万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141.支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加快建设儿童区域医疗中心。14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强80个乡镇卫生院,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143.开展“国粹岐黄、健康沈阳”中医药文化系列活动。144.深入实施“出门就健身”惠民工程,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145.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培育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实施20个医康养护一体化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47.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打造“安心托育”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49.扩大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覆盖面,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51.深化“五心救助”工作法,分层分类开展社会救助,合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责任单位:市医保局、教育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52.全面开展“解纾暖”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营商局、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16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房产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165.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民政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房产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66.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突出强化外卖食品监管,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68.全面深化“三零工作法”,加强矛盾风险排查化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69.强化“事要解决”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170.持续深化“三清”机制,强化综治中心建设,推进反电诈和扫黑除恶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171.加强国防教育、后备力量建设,促进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责任单位: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各牵头部门分管市领导负责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实化工作责任,对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协同配合,找准着力点、突破口,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