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PO变道,曾两次变更辅导机构

文摘   2024-11-07 17:28   陕西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国金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英集团”或“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2023年3月27日签署了《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3年3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国金证券
(三)完成辅导备案
广西证监局于2023年3月30日受理公司辅导备案材料,公司辅导机构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承销保荐”)变更为国金证券。本次变更辅导机构的同时亦改变公司辅导期起始日,公司辅导期自2023年3月31日起持续计算。
(四)变更辅导机构
2024年6月26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报告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P2024060123)。2024年11月7日,公司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报告期初,公司时任上市辅导机构为申港证券
2022年9月22日,公司与长江承销保荐签署了辅导协议,聘请长江承销保荐担任公司上市的辅导机构,并于2022年9月26日向广西证监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广西证监局已于2022年9月28日受理了辅导机构变更的备案材料。至此,公司辅导机构由申港证券变更为长江承销保荐,此次变更辅导机构的同时亦改变公司辅导期起始日,公司辅导期自2022年9月29日起持续计算。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与长江承销保荐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辅导协议,双方于2023年3月17日签署相关终止协议,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长江承销保荐终止对公司的辅导工作,并于2023年3月29日向广西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备案申请,终止辅导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2023年3月27日,公司与国金证券签署了辅导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上市的辅导机构,并于2023年3月29日向广西证监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广西证监局已于2023年3月30日受理了辅导机构变更的备案材料。
至此,公司辅导机构由长江承销保荐变更为国金证券,本次变更辅导机构的同时亦改变公司辅导期起始日,公司辅导期自2023年3月31日起持续计算。
(五)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2024年10月10日,辅导机构向广西证监局报送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发行上市申报板块的说明》,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规划,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年10月11日,广西证监局已通过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接收本次变更辅导备案板块的相关资料,并确认公司拟申报板块变更为北交所,上市辅导机构未变更,仍为国金证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342.61万元、9,919.17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57%、25.82%,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上述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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